2021年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2021年度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為做好2021年度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博士人才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面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納入事業編制)
招聘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擬聘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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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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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
專業技術 |
9001819 |
3 |
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高層次人才 |
|
專業技術 |
9001820 |
2 |
針灸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歲以下 |
高層次人才 |
三、相關待遇
參照安徽中醫藥大學博士相關引進待遇。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身體條件需符合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涉及年齡計算方式如下,如,40周歲以下即為“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即可報名,本年度有效。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將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代表性論文、專利等材料電子版,以郵件主題為“姓名+博士應聘+崗位+專業”的形式投遞至電子郵箱:ahszjyyrsk@126.com。
六、資格初審和復審
根據公布的應聘資格條件,由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擬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個人提供的材料與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的,不予參加招聘考核。
資格復審采用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須現場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或在校學習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并承諾報到時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七、招聘考核
博士人才招聘考核由醫院組織,采用面試和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成立招聘考核評委專家組,由不少于7人組成,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評委專家從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能力、臨床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最終成績計算方式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取平均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其中若考核分數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后續環節。有三分之一專家建議“不同意錄用”,則直接淘汰。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須在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統一使用《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表》,如體檢不合格醫院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就業協議、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九、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依據招聘公告規定和體檢、考察結果,醫院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或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醫院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安徽中醫藥大學研究審定后,統一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入編時間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復時間為準。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施聘用管理,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醫院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醫院紀委辦電話:0551-62668840)。
(二)應聘者應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對不符合醫院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醫院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公告由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四)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電話:0551-62668881,聯系人:孫老師,地址:合肥市壽春路300號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郵編:230061,電子郵箱:ahszjyyrsk@126.com;
醫院官方網站www.ahzjyy.com。
附件: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2021年度博士及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