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蘭州城市學院招聘45名研究生公告
蘭州城市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jù)《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甘組通字〔2019〕22號)《關于省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甘組通字〔2019〕111號)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39名、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6名,詳見《蘭州城市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身心健康。
(三)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一致,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畢業(yè)院校要求為“985”“211”院校。
(四)年齡條件:博士研究生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按照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相符的年齡條件報名;條件特別突出的人員還可適度放寬年齡限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受年齡限制。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時間博士研究生崗位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崗位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8月31日,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郵箱報名的方式(疫情防控期間只接受郵件報名)。
1.采取郵箱報名的應聘人員將本人簡歷在規(guī)定時間發(fā)送至崗位列表中公布的聯(lián)系郵箱。
2.現(xiàn)場報名的應聘人員需攜帶材料:
(1)蘭州城市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蘭州城市學院新進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登記表一份
(3)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包括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身份證等),應屆畢業(yè)生憑所在院校證明(要證明應聘人員的學籍、學歷、所學專業(yè)、專業(yè)方向及畢業(yè)證、學位證預計取得時間)報名。
(4)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5)個人簡歷。
(二)資格復審(7月-12月)
1.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考核前1天攜帶本人身份證至蘭州城市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人力資源管理科(校本部1號行政樓二樓西側)進行資格復審。
2.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及《崗位列表》中的“招聘專業(yè)”及其他條件,本人提交的報名材料要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因個人原因未滿足“應聘人員基本條件”、“招聘專業(yè)”和崗位具體條件者不予報名。
(三)考核(7月-12月)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和二級學院共同實施,根據(jù)不同崗位需求,一般采取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學術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適應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評判??己藢嵭邪俜种?,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應聘人員終止招聘程序。具體時間及考核內容由各二級學院確定并于面試前3天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察(7月-12月)
考察采取調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應聘人員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學、師德師風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經歷者到其原單位進行考察;國外留學人員,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對其在國外期間的工作、學習、生活等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師德師風表現(xiàn)實行 “一票否決”,考察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體檢、公示、審批及備案
1.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由學校按照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名單并在三甲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者進行復檢,復檢一般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公示。學校根據(jù)考核、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同時將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審批。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提交個人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聘用意見,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4.備案。學校將審批結果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備案合格的擬聘人員,學校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后按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等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一)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我校對聘用人員采取試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經歷人員試用期為半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計入聘用服務期。
(三)公開招聘人員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的監(jiān)督。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對招聘工作存在異議,可向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
聯(lián)系電話:0931-5108881
監(jiān)督電話:0931-7603307
蘭州城市學院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蘭州城市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急需緊缺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崗位列表.xlsx
附件3:蘭州城市學院新進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考察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