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尾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中共海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海豐縣信訪 服務中心核定政府聘員員額的批復》(海機編[2021]38號)文件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2名,作為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薪酬待遇
根據《海豐縣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海機編〔2016〕21號)文件規定,政府聘員經費實行財政包干制度,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險一金),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海豐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出意見并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4.全日制大專學歷,且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5.工作責任心、保密觀念強,工作態度好,工作踏實,認真負責;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受黨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處分未解除的;
(7)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8)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9)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崗位任職條件:
1.熟悉計算機操作、具有一定的寫作基礎;
2.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海豐縣委縣政府大院內(縣政府一樓2103室),聯系電話:0660-6622362。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報名工作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考者按招聘條件和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詳見《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政府聘員崗位表》(附件1),現場提交《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政府聘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承諾書》(附件3)、本人的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
5.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2)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按需填寫《報名表》《考生承諾書》,相關表格材料可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3)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參加計算機實操測試、面試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6、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及有效證件??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聘用關系的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考試
1.計算機實操測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計算機實操測試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主要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測試和常用的公文寫作。成績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崗位聘用名額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名次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計算機實操測試×40%+面試成績×60%)(可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以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同時按考試成績依次選取下一名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作為政審對象。
(四)政審
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考察環節,政審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和政審有關要求執行。政審工作由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組織。政審內容主要了解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政審對象有違法違紀行為,不符合任職條件的,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招錄資格。
(五)公示
對經過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公告欄和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政府聘員管理
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按有關程序與所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
六、有關要求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報考者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三)報考者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四)報考者一經通過資格審查、機試、面試、體檢、政審等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位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招考招聘職位。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六)報考者參加考試時,均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的指引,量體溫,掃“粵康碼”后進行考試。
(七)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機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22362(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660-6892178(海豐縣人社局)
附件:
海豐縣信訪服務中心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