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夏彭陽縣公辦幼兒園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71名公告
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告
為持續辦好學前教育民生實事,切實保障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固原市關于2021年向社會承諾的10件民生實事有關要求,現就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21年,全縣公辦幼兒園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71名,其中教師崗位55名、衛生保健崗位12名、財會崗位4名。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中各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情形不得報考: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
3.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 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5. 有精神病史和傳染病的;
6. 我縣歷年已招聘的縣聘幼兒教師。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2.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應聘者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材料,以上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縣內公辦幼兒園聘用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幼兒園或中心學校提供的聘用證明。填寫《彭陽縣2021年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及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每名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
3. 資格審查。資格審核與報名同時進行,由招聘單位收取相關證件和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4. 筆試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為3:1。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筆試
1. 筆試總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
2. 筆試內容:(1)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專業知識及教育學、心理學內容等。(2)財會崗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計算機操作應用基本知識,會計電算化應用操作及與本次招聘崗位有關的其它內容等。(3)衛生保健崗位筆試內容為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少兒衛生與婦幼保健學,衛生毒理學,公共衛生及與本次招聘崗位有關的其它內容等。
3.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籍證明等不作為有效證件)參加考試。逾期未領取或丟失準考證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4. 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在彭陽縣政府網站公示成績。
5. 教師崗位按照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1.5:1的比例,衛生保健崗位和財會崗位按照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受比例限制。
六、面試
1.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2. 根據實際和崗位需要,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公共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教師崗位采取模擬教學、專業技能展示的形式進行,其中模擬教學占70%、專業技能展示占30%。財會和衛生保健崗位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其中綜合素質(包含職業認知、素養及語言表達等)占30%,專業能力占70%,測試時間根據需要設定。
七、總成績
1.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八、體檢
1.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邀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2.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應聘者承擔。
3. 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以申請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九、考察
1.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2. 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記錄的;不具備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存在不得報考相關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從事幼兒園工作情形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公示及聘用
1.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 對公示期內反映存在問題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3.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工資待遇
1.招聘人員工資待遇,第一學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發放,第二學年經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月2500元發放,第三學年經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月2800元發放。三學年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重新簽訂聘用合同,每人每年按3.36萬元發放。
2.用人單位按規定為招聘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十二、其他事項
1.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縣聘幼兒教師及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應聘者予以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3. 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者中,根據考試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4. 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1年7月24日
附件1: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2:2021年彭陽縣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縣聘教師及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