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一中初中部再次招聘校長(團隊)公告
寧德一中初中部再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校長(團隊)公告
經市政府同意,寧德一中擬于2021年秋季復辦初中部,為加快教育人才引進工作,寧德市教育局現面向市內外公開招聘校長1名。
一、招聘崗位
寧德第一中學初中部(寧德市屬學校)校長(含團隊)。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遵守憲法、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教育管理及教學業績突出,公正廉潔、作風民主、團結合作;
2.第一學歷本科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職稱;地市級及以上名校長、骨干校長、名師或學科帶頭人;
3.年齡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省級及以上名校長等,年齡放寬至50周歲,即1970年7月及以后出生);
4.1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歷(計算到2021年7月),擔任學校校長職務(正職校長)時間滿3年,原則上有在兩個以上學校擔任校級領導經歷。
5.個人征信無不良記錄,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30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0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郵箱:nd2915658@163.com。請在郵件主題上注明應聘人員姓名,并通過電話進行確認,電話:0593-2915658。
3.應聘人員向報名郵箱提交以下電子材料進行報名:
(1)下載填寫《寧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開招聘校長報名表》;
(2)個人簡歷(1000字以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及在職學歷)、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各層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
(4)擔任學校正校級領導證明材料(含任命文件)掃描件;
(5)本人近5年(2015年以來,下同)獲獎或公開發表的論文、論著(教育教學管理方面文章3篇,教學方面文章限報3篇)等材料原件掃描件。論文材料包括雜志封面、有期刊號的頁面、封底。本人發表的論文,原則上需提供該論文的期刊查詢及論文檢索情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進行期刊信息查詢并打印查詢頁面,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進行本人論文信息的檢索并打印檢索頁面;
(6)本人近5年開設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管理方面的講座、報告證明等材料原件掃描件;
(7)本人近5年主持設區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管理方面的課題,并通過成果鑒定或已結題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限報2篇);
(8)本人近5年在主管工作,特別是抓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限報3篇);
(9)本人近5年市級及以上其他榮譽證書原件掃描件。
4.有關要求:
(1)所有報名材料需準確命名,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上傳至指定郵箱。
(2)應聘者必須完整、如實報送報名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綜合考評及聘用資格。
(二)寧德市教育局將對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將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并在寧德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jyj.ningde.gov.cn/)公示應聘者名單。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招聘通過面試考核的形式進行,寧德市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課程教學、教育政策、辦學治校、師生管理、人際溝通、心理健康等能力要素實施面試。
(四)根據面試成績排序,取得分80分以上前三位進入考核(如80分以上不足三人,按實際人數考核;無人達到80分以上,則停止招聘程序),重點考核政治表現、辦學治校能力及成效、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及成效、任職經歷資歷、廉潔自律等方面。同時對應聘者報名材料進行復審,有關人員須在通知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至寧德市教育局復審。復審后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
(五)寧德市教育局根據面試及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任對象,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執行。體檢合格后進行公示。由寧德市教育局組織用人單位寧德第一中學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四、相關待遇及義務
(一)編制體制內人員
1.辦理調動、入編、聘用等手續;
2.按寧德市現行標準享受職稱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及福利待遇;
3.市外引進的人員按照《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給予每月生活補助(副高2000元、正高4000元),享受三年;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副高20萬元、正高40萬元),分五年發放;
4.工作期間可優先申請市級人才公寓,前2個聘期內根據每年考核情況,給予每年10萬校長專項獎勵經費。
(二)編制體制外人員
1.實行年薪制。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校長年薪制績效考評制度,聘用期間,根據每年考核情況發放,最高不超過60萬元;
2.被聘用的校長,可自主組建管理團隊。其他團隊成員不超過2人,須符合“招聘條件”中第1、第5點條件要求,全職參與學校工作。除校長外,團隊成員年薪總額不超過60萬元,由校長主持分配;若團隊成員只有1人,則年薪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市外引進的校長及其團隊成員符合條件可申報“天湖人才”,確認后享受相應待遇。市外引進的市級名師名校長符合“天湖人才”三類的可連續3年享受每月4000元住房補助,引進的正高級職稱人員符合“天湖人才”四類的可連續3年享受每月3000元住房補助,引進的副高級職稱人員符合“天湖人才”五類的可連續3年享受每月2000元住房補助。
4.校長及其團隊成員聘用期間可優先申請市級人才公寓。
5.保障用人權限。校長可向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提出本校班子成員及中層干部調整建議,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在合理合規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三)聘期管理
相關待遇按年度兌現。若出現解聘、未能續聘或辭職等情況,則停止享受住房、薪酬、人才待遇。校長實行目標管理。聘期一聘3年,第1年作為試用期,計入聘期。第1年試用期考核如學校管理、綜治安全或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出現嚴重問題,則予以解聘;如3年綜合成績較前無明顯提升則不予續聘。編制內人員解聘校長職務后,由寧德市教育局統籌按其專業技術職務安排教育教學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