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人民醫院招聘工作人員50人公告
關于興安盟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醫院工作需要,經院黨委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床護士、臨床及醫技科室醫生、財務、運營分析、審計、醫務社工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及專業
此次擬招聘臨床護士30人,臨床醫生8人,醫技科室診斷醫生5人,財務2人,運營分析1人,審計2人,醫務社工2人。詳見《興安盟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公告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過硬,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醫療事業及本專業;
2.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經體檢合格。
(二)臨床護士專業條件
1.具有國家統招院校全日制護理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民辦、專升本)。兩證俱全(畢業證和執業護士證或執業護士考試合格成績單);
2.年齡在24周歲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畢業生;
3.研究生學歷不受年齡限制。
(三)臨床及醫技科室醫生專業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本科(不含專升本)及以上學歷;
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3.急診、乳甲外科、病理專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感染、超聲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血管外科專業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研究生及有規培證者優先;感染專業具有感染專業從業經歷者優先。
(四)財務人員專業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本科(不含專升本)及以上學歷;
2.會計、財務管理專業;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考取初級會計師資格及以上證書者優先。
(五)運營分析人員專業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本科(不含專升本)及以上學歷;
2.衛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數理統計學、經濟統計學專業。衛生統計學專業者優先;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六)審計人員專業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專升本);
2.審計、財務管理、會計學專業;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考取初級及以上資格證書者優先。
(七)醫務社工人員專業條件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社會工作專業;
3.本碩專業一致,本碩均取得畢業證書及本專業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
5.考取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者優先;
6.考取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者優先;
7.有醫務社工工作經驗(含見習)者優先。
(八)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立案調查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興安盟內在編人員。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心理測評、體檢、考核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根據綜合成績及心理測評、體檢等結果,擇優錄用。同等專業條件下研究生學歷及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者,免筆試。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興安盟人民醫院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及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址:興安盟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門診6樓627室)。網上報名應將所需資料掃描轉換成PDF格式制成壓縮包發送到指定郵箱(308817019 qq.com)。
2.需提交資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報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及執業證或執業護士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等相關材料。
3.報名時間
2021年7月26日--8月1日 8:30--11:30 14:00--17:00。
(三)資格審查
醫院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
(四)筆試
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相關知識,考試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打分形式進行,基礎分100分,加分項最高不超過20分。
(六)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標準和規定進行。
(七)公示與聘用
醫院對擬聘人選在醫院官網http://www.xamyy.com上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
錄用人員與醫院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同崗人員同等工資和福利待遇。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紀律監督
聘用工作醫院紀委負責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如在本次聘用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
八、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82---8282070
監督電話:0482---8282332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四)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筆、面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本公告由興安盟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興安盟人民醫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