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內蒙古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招聘教師6人簡章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一、學院簡介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坐落在鄂爾多斯市城市核心區——康巴什區,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以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中等職業教育、成人繼續教育和各類技能培訓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辦學實體。
學院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優美,占地1100畝,建筑總面積17.66萬平方米,由圖文信息樓、教學樓、實訓樓、體育館、餐飲中心、師生公寓等22個單體建筑組成。學院設有生態工程、生物技術、機電工程、經濟管理、市政工程5個系,開設環境工程技術、園林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市政工程技術、動物醫學等26個專業。
學院先后被評為全國環境教育示范學校、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就業指導先進院校、全區高校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現為內蒙古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內蒙古自治區科普示范基地、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職業技能承訓基地、鄂爾多斯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鄂爾多斯市鄉村振興人才培訓基地。
學院現有教職工311名(含臨聘教師),其中博士4名、碩士68名,高級專業職稱教師102名,“雙師型”教師70名。現有全日制在校生3400余名。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經市委編委辦核準并報自治區黨委編委辦備案同意,計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三、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見相關崗位要求);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以上條件中,應聘者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學歷學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1)現役軍人;(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應屆畢業生);(3)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我市范圍外的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實施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登錄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ordos.gov.cn/)或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ordossthjzyxy.cn/),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
2.報名和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日下午17:30進行網上報名。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可能提早報名。2021年8月5日至8月6日網上打印準考證。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如準考證、身份證等)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及所學主要專業課程)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確認后將無法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聘單位聯系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二)資格初審
1.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提出審查意見。資格初審邊報名邊進行,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日17:30。資格初審,主要審核報考者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在資格初審時限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3.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對于招聘高層次或緊缺急需專業崗位,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可將開考比例降低至1:2。
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將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或取消的崗位招聘計劃調整到其他緊缺崗位。調整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的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后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4.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進行3次。
(三)筆試
1.筆試只考一科,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2.筆試只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且要求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卷面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后,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6.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能達到1:4比例的招聘崗位按1:4進行,能達到1:5比例的招聘崗位按1:5進行),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對于降低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同時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攜帶《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同時提供研究生和本科兩個階段學歷學位證件。
3.應聘人員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并提供工作(服務)單位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實踐)、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的,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6.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7.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8.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五)面試
1.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面試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環節分為試講和答辯兩個步驟。面試主要考察:①語言表達與課堂組織能力;②掌握本專業知識及運用能力;③處理教材和教學設計能力。試講采用指定題目、限時備課、現場試講的形式進行。試講后隨即進行答辯,答辯問題依據試講內容而定。面試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試講和答辯。
2.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60分、答辯40分。面試采取評委現場打分、現場核分的辦法,評委的平均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為該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面試成績及時公布。
3.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也在以上網站公布。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達到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確定)。
2.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醫院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費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應聘者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3.考察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突出對其思想政治、品德學風進行綜合考察和把關,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以上情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時間、方式和內容由學院確定。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應聘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1.學院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市人社局。擬聘用人員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2.公示期內,若收到舉報線索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發前,出現應聘者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聘用到其他事業單位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4.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院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5.學院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1.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公開招聘工作各環節,凡按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必須回避。
2.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制度。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3.考生在參加考試前14天期間不得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風險地區,憑健康碼和行程碼綠碼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并進行體溫檢測。考生要注意個人防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進入考場。凡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4.考生一經錄取,至少為學院服務5年。
5.本簡章由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6.有關咨詢、舉報電話(受理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報考咨詢電話:0477-8395937,13848378038
鄂爾多斯市人社局監督舉報電話:0477-8586927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477-8395737
附件:《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