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事業單位招聘63人公告
2021年湖南湘西州永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63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2021年8月4日--6日,筆試時間為2021年8月21日,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永順縣事業單位人才發展的工作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我縣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等要求詳見《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說明
1.招聘年齡:25周歲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報考30周歲及以下崗位的年齡可延長至35周歲。
2. 面向2019、2020、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2019、2020、2021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及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學校證明材料報名,須在進入考察階段前提供學歷學位畢業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程序資格。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7月。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正式畢業前)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年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以專科、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現役軍人;
8.永順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9.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財務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主要通過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ysx.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4日--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以上報名截止時間內未按報名要求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聘報名資格。
2.報名地點: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一樓大廳。詳細地址:永順縣靈溪鎮湘潭路19號。
3.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健康碼為綠碼的考生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健康碼為黃碼的考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應提交居民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信息彩色截圖打印件備查(本人報名前24小時內的,包含個人相關信息和更新日期),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需學位網學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頁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5)并如實填寫(一式一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2)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健康碼為黃碼的考生,應于報名期限內將本人居民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信息彩色截圖打印件、如實填寫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需學位網學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頁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掃描件上傳至報名郵箱26995236@qq.com。
(3)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4)報名時,須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基本要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縣外在職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055崗位代碼的考生報名須提交鄉鎮黨委及縣委組織部審核證明報名。056崗位代碼的考生報名須提交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證明報名。
(5)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填報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所寫專業完整準確填寫。專業認定參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見附件3,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或者所學專業系《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外專業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初步意見,報主管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和有關部門認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6)開考比例。按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經縣人社局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如崗位只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學歷高層次人才)人員報名的,可不設置開考比例。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考試前資格復審、體檢前資格再審、考察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嚴禁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凡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4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6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若出現筆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筆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筆試總成績及排名情況將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另行公告。
筆試時間:2021年8月21日(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永順縣城區(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2021年8月18日--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永順縣人社局一樓大廳。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五)體檢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時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知識》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如再相同則采取復試方式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州禁毒委〔2020〕10號文件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復檢原則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空缺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確定體檢對象辦法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體檢時間地點將適時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另行公告。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查閱人事檔案,再次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如發現不合格者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人員經研究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在永順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擬聘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報州人社局備案,縣人社局發文聘用,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時間計入聘用期內,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因個人原因放棄應在體檢前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不隨意放棄。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二)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三)對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人事管理規定。
六、本簡章由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3-5225630)監督舉報電話:0743—5223345。
永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3: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附件4: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附件5:2021年永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