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永州市新田縣事業單位招聘129人公告
新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吸納優秀人才充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有關規定,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關于印發〈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8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共43家單位84個職位,計劃招聘129人。
(詳見附件1:《新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年齡等其他條件。
①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按有關規定處理。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報考對象為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及2019、2020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入伍大學畢業生退役后一年內(以退役證明材料載明日期為準),可視同應屆畢業生,可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職位。
②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后才可報名。根據有關規定,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職位。
③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審查參照《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新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認定。
④招聘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⑤面向村(社區)干部、大學生村官及退役軍人的招聘職位報考對象為:在我縣任職滿1個任期經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區)干部、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以及我縣退役軍人(服役地點在我縣或現為我縣戶籍)。屬村(社區)干部和大學生村官的需提供鄉鎮黨委政府或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審查同意報考證明;屬退役軍人的,需提供退出現役軍人證或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⑥報考要求具有網格管理員工作經驗職位的人員,需為通過新田縣網格員正式招聘,且在縣委編辦進行了網格員編制備案,并在本縣范圍內工作滿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社區網格員。報考該職位人員需提供所在社區和縣網格管理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⑦非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職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一律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新田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我縣各類定向服務基層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發布公告
2021年7月27日發布招聘公告,相關信息均在新田縣政府網(http://www.xt.gov.cn/)、永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8329607.com/)公布。
六、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報名時間: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2日18: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報名。
報名網址:報考人員登錄永州人事考試網(www.8329607.com)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已經提交信息的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員網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段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上傳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本人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職位所需各種材料電子檔,并確保圖片清晰。(上傳材料均需為JPG圖片格式。其中考生本人免冠正面照的大小為5-20KB之間,照片寬度約114像素,高約156像素;其他材料大小不超過300KB)。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①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應詳細咨詢報考單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自行確定報考職位,在認真核對每項職位條件要求后進行確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
②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記住自己的報名序列號,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③報考人員凡未按規定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與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實或信息不準確、上傳的材料模糊不清無法辨認、隱瞞有關情況或信息、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或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④8月10日、11日、12日每天上午9:00,將在永州人事考試網發布各職位報名統計數。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
報名同時間段,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不能再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筆試資格的依據,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初審不合格者,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但改報和資料補充時間僅限于報名時段內(即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2日18:00),逾期將無法完成報名。
2、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請關注本人的資格初審狀態,初審不合格者,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職位的視為放棄報考。同時請各考生隨時關注考試動態公告信息。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于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另行公告。
七、筆試
(1)開考比例
筆試按聘用計劃比例1∶3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職位招聘計劃。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職位,經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筆試科目及范圍
①筆試共一科:根據職位不同,筆試科目分別為《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寫作》和《財會專業基礎知識》。
各職位具體筆試科目詳見《新田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②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示與查詢:筆試后一周內,考生可登錄永州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筆試成績復查。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將及時在新田政府網公布。
八、資格復審
(1)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2)審查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者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需達到50分方可列入審查對象;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都達不到50分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末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資格審查部門對照職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查驗。不能在資格審查時限內提供證件、證明等相關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面試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
九、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面試對象。招聘職位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入圍體檢。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成績合成和排名
(1)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十一、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生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一場筆試。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同時,按照《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視為體檢不合格。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七日內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的,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但遞補對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十二、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由于學歷證、資格證等相應證件在規定期限內延遲提供的人員,待所有證件提供無誤后再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招聘結果的對象,確定為試用對象。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事業編制,享受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
十三、其它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都將在新田政府網公布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隨時關注,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對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聘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中相關規定處理。
5.此次招聘的人員,一經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報考各類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6.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情形外,進入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后,主動放棄或試用期內主動申請離職的人員,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8.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新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務及政策咨詢:
新田縣人社局0746-4781396
監督電話:
新田縣紀委監委0746-4711788
新田縣委組織部0746-4716176
新田縣委編辦0746-4712057
新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