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梁平區城區部分中學選聘教師簡章
梁平區2021年城區部分中學選聘教師簡章
為補充城區部分中學師資,經研究決定,面向本區在編在崗的鎮鄉學校教師(含城東小學)進行選聘,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聘原則及崗位
(一)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一組織考試、聘任。
(二)選聘崗位46個,具體崗位及人數詳見《梁平區2021年城區部分中學選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3,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在現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定向的小學全科教師須在鎮鄉學校服務滿3年才能報考),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二)免試條件。
在滿足基本條件的情況下,凡獲得過省市(指直轄市)級現場賽課二等獎及以上的可免試。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選聘范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三、選聘程序
(一)提交報考申請。凡符合基本條件和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在2021年7月28日0:00至7月30日12:00,登錄梁平教育人事報名系統(網址:61.161.109.123:8000),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每一項內容,包括不帶“*”的項目,并上傳個人標準證件照(寸照)的電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段)。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區教委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初審,初審只針對上傳的個人標準證件照片(寸照)進行審查,凡照片合格則初審通過,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6個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應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6個小時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未通過審核,可在2021年7月30日18:00前及時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
注: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崗位。
(四)免試人員提交材料。符合免試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31日14:30—18:00到區教委401室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書面申請,任教學校同意((在申請書上學校行政主要負責人親筆簽字,明確表態是否同意報考,并加蓋學校公章);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現場確認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21年8月1日9:00—12:00到區教委401室繳納考務費,考務費標準:40元/人。未繳納考務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時須提交本人書面申請,任教學校同意(同上一條),否則不予確認參考。
(六)打印準考證。經資格初審合格且成功繳納考務費的報考者,需于2021年8月2日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免試人員和非免試人員報考同一崗位的,以免試人員優先。當符合條件的免試人數大于或等于該崗位選聘數時,該崗位不再開考;當符合條件的免試人數小于該崗位選聘數時,則在該崗位剩余計劃中開考,每個選聘崗位報考總人數超過崗位數1人及以上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四舍五入),無法遞減的,由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研究認定是否開考。
(七)考試。考試方式為講課,講課前備課30分鐘,講課時間為10分鐘。分值為100分,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選聘人選。考試初步定在8月3日(星期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八)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8月4日上午8:30-12:00。
2.資格復審地點:梁平區教委組織人事科。
3.資格復審對象:根據崗位數額需求,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考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對近五年(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賽課、論文獲獎情況(教委、教科院(所)、教育學會、教師進修校發證)進行比較。成績相同時,以賽課獲獎等次高的優先;若賽課獲獎等次相同,則以同等次獲獎次數多的優先;若賽課獲獎等次及同等次獲獎次數并列,則以論文獲獎等次高的優先;若論文獲獎等次相同,則以同等次獲獎次數多的優先;如仍然相同的,則加試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確定考察對象。
符合免試條件報考同一崗位存在競爭的,按照上述方式確定考察對象。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則同時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并按照上述方式確定考察對象。
4.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梁平區2021年城區部分學校選聘教職工資格審查表》(附件1,簡稱《審查表》)、《梁平區教育系統2021年教職工調動呈報表》(附件2,簡稱《呈報表》,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各一份紙質件。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考語文學科崗位的提供普通話二甲及以上等級證書。
(3)以近兩年工作崗位報名的須提供任教崗位證明:①由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親自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報考人員近兩年所教學科書面證明材料;②單位蓋章的近兩年的課程表(總課表、分課表)。
(4)如成績出現并列,需提供賽課、論文的獲獎證書。
(5)《一覽表》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現工作單位出具的遵紀守法、依法從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等情況。
(九)選崗。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以選聘崗位分類,按報考該崗位擬調動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選擇招聘單位。選崗時間:2021年8月5日上午9:00,地點:教委七樓大會議室。
(十)考察和公示。由區教委會同調出單位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其遵紀守法、依法從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等情況,由調出單位出具書面材料交區教委備案。區教委對考察合格者在梁平區政府公眾網站http://www.cqlp.gov.cn/jw/公示。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調動的人員,確定為選聘對象,并按照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由學校結合實際按同級及以下空余崗位聘任。
五、紀律要求
選聘工作務必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選聘對象在資格復審后,不得隨意放棄,并在規定時限內完善調動手續、到選聘單位報到并接受工作安排,凡未在規定時限內完善調動手續或雖到選聘單位報到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5年內不得參加我區城區學校選聘,5年內區教委不受理其任何調動申請;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情形的,5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等考試。
本簡章由重慶市梁平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3:《梁平區2021年城區部分中學選聘教師崗位一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