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株洲市淥口區招聘教師20人公告
株洲市淥口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等;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歲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從教經歷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愿意在淥口區服務5年及以上,同意并接受服務期限內不予調檔案,不辦理調動、離職手續的規定;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淥口區內在編教職工、機關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門同意的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學生、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
7.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和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
招聘各個環節信息都將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及時發布,請考生關注并及時查閱。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照常接受報名),共三天。
(二)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應聘者自行下載、填寫《株洲市淥口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不能破壞報名登記表格式,打印在一個版面內)。
(三)報名地點: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四)報名審查。現場報名時,應聘者必須提供下列資料:
1.《株洲市淥口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3.提交本人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提交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4.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或取得的成績(需提供任教學校、教育局蓋章證明)。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
5.各類榮譽證書及復印件;
6.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標準證件照片2張(背面:備注姓名+報考崗位名稱);
7.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承諾在2021年8月10前取得并提交證書原件,否則自動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要求
1.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4.提交材料、信息等不真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報名資格復審不合格。
5.疫情防控期間,請考生在考試報名、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自覺做好個人衛生防護:①各環節全過程佩戴好口罩;②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測量體溫;③提供本人電子健康碼,非綠色電子健康碼或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以各級衛健部門發布為準)須提供7日內的核酸檢測結果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檢測結果。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叢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生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1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①2021年8月10日上午7:00-8:30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株洲市淥口區第五中學校門口領取《準考證》。
②考生本人憑《準考證》準時進入考點考室對號入座參加筆試,9:00準時開考,逾時者一律視為自動棄考。
2.筆試地點:株洲市淥口區第五中學
3.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等綜合知識。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請區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5.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均納入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采用上微型課的方式進行,微型課內容為所應聘學段教材內容,課題由應聘者在指定的范圍內抽取(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上課時長15分鐘。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教育教學實際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學基本理念、個體專業素質、儀表教態和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考生簽到時間為面試當天上午7:30,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排名順序。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則按綜合總成績的第三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設置綜合成績分數合格線為60分(含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另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請審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由被聘用對象公開選擇用人學校。招聘人員與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為5年(含試用期),按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被聘人員試用期為 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為3 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
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0731-27610667(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0731-27689407(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二)監督電話
0731-27614264(株洲市淥口區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組)
0731-27560810(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31-27612380(株洲市淥口區委組織部)
附件1:株洲市淥口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條件表
附件2:株洲市淥口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