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環境工程學院選聘工作人員15人方案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2021年選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15名,制定選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坐落在氣候宜人、環境優美的避暑圣地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擁有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東距秦皇島市委市政府6公里,西距北戴河火車站3公里,南距北戴河海濱9公里,北距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12公里。
學院建校于1981年,由“中國環保之父”曲格平先生創建,前身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被社會譽為環保系統的“黃埔軍校”、環保人才的“綠色搖籃”。 2016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院升格為本科院校,是河北省教育廳直屬的一所以培養環境保護專業人才為主的應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國唯一一所以環境教育為辦學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部共建高校。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43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以上180余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3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設有環境科學系、環境工程系、生態學系等11個教學單位;設有環境教育研究所、環境監察與應急管理研究中心、環境法咨詢與服務中心等9個研究所。構建了以工學為主干學科,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學科發展格局,建設了“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保護支撐類”、“環境人文藝術教育類”三大學科專業群,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和優勢。
在北戴河這方沃土,學院將努力建成“環保理念踐行與示范基地” “全國環境教育培訓基地” “環保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基地”和 “環保新技術新設備展示基地”,期待有識之士的加入,共同為國家生態環保事業,為美麗中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我校本次擬選聘工作人員15名博士研究生。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環境工程學院2021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理由
我校正處于發展時期,高層次人才較為緊缺,難以滿足工作需要,為補充教學科研一線,急需選聘一批優秀人才。
五、選聘范圍及方法
(一)選聘范圍
博士畢業生,國外知名大學優秀博士學歷畢業人員。
(二)選聘方法
到人才培養單位、目標單位選人或委托中介機構、獵頭公司尋聘等。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官網、合作網站、選聘范圍高校、科研院所或相關媒體、目標單位等發布招聘信息,到開設相關專業的高校或目標單位參加校園雙選會、招聘會現場發布宣傳招聘信息,并委托中介機構、獵頭公司尋聘。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現場、電子郵箱等方式接收報名。應聘人員可在學校官網下載填寫《河北環境工程學院選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經現場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各用人單位學科組及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評委會,采取面試、試講或學術報告會的方式,對其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操作、學習工作經歷、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和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環境工程學院人事處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系部或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一式三份,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35-7815770(河北環境工程學院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河北環境工程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河北環境工程學院人事處 梁磊、劉俊杰。
聯系電話:0335-7815770、0335-7815764
電子郵箱: emccrsc@hebuee.edu.cn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2021年07月28日
附件1:河北環境工程學院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崗位條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