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池州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36人公告
2021年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石臺縣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1年石臺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6名,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詳見附件,并于2021年7月30日起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hshitai.gov.cn/)、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石臺先鋒網(http://www.stxfw.gov.cn)等網站上發布。
在2021年石臺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定向招聘駐石部隊隨軍家屬。其中:
(一)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用于招聘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定向招聘駐石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用于招聘經所屬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已辦理隨軍隨隊手續、非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駐石部隊隨軍家屬。特殊情況(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戰時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正團職以上(含正團)、六級及以上殘疾、在搶險救災和處置突發事件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軍人家屬)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其中212103125崗位學歷放寬至高中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90年8月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9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專業”主要依據《安徽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考專業目錄匯總》。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括號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考生不能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步驟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9日09:00至8月13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落實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屆時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8月14日12: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8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8月15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即:管理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按45元收取,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按90元收取。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8月19日上班時間到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石臺縣仁里鎮和平南路勞動巷3號,聯系電話:0566-3295051),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的緊缺崗位,可按2:1比例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17日09:00--12:00改報其他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1)管理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主要內容是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滿分120分。
(2)專業技術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二)》和《崗位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二)》主要內容是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等,滿分120分;《崗位專業知識》主要內容是崗位應知應會內容,主要內容見附件,滿分120分。
(3)幼兒教師崗位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是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法規及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120分。
2、筆試時間
2021年9月11日上午8:00-10:00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或《教育綜合知識》;10:30-12:30考《崗位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9月8日09:00至9月10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9月14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筆試準考證到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石臺縣仁里鎮和平南路勞動巷3號,聯系電話:0566-3295051)申報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石臺人民政府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管理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含加分),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兩門筆試科目成績分別達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總成績
管理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即為《公共基礎知識(一)》(含加分)成績;
幼兒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即為《教育綜合知識》(含加分)成績;
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加分)÷1.2×0.4+《崗位專業知識》(含加分)成績÷1.2×0.6計算,合成后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管理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按照1:3比例、專業技術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其中,報考管理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以《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崗位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書面承諾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還須提供本人的戶籍證明材料。
4、招聘崗位有教師資格證要求的,還須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證明)和單位出具的關于工作崗位的證明。
6、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7、報考定向招聘駐石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的,須提供石臺縣人民武裝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8、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證明材料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同崗位筆試總成績依前述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專業測試
1、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幼兒教師崗位,采取專業考評方式進行,專業考評內容為試講、鋼琴彈奏、舞蹈、繪畫四項,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40分,鋼琴彈奏占20分,舞蹈占20分,繪畫占20分。
3、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專業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評委)組專業測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成績合成
1、管理崗位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筆試總成績÷1.2×60%+面試成績×40%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2、幼兒教師崗位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筆試總成績÷1.2×50%+專業考評成績×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3、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只進行筆試,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合成成績。
4、定向招聘駐石部隊隨軍家屬崗位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與考核加分分值合成確定。考核加分由石臺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并提供考核加分分值。計算公式:(筆試總成績÷1.2×50%+面試成績×50%)×50%+考核加分分值×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管理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幼兒教師崗位以專業考評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66-3295051(石臺縣人社局)
監 督 電 話:0566-6020979(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 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附件:2021年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共36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