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武漢武昌區公益性崗位招聘19人公告
武昌區2021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公告
為了及時補充公益性崗位空崗人員,根據《武漢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武昌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共計3個崗位,19人:
1、勞動監察協管員9人;
2、民政協理員8人;
3、安全監管員2人;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需達到2:1,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二、招聘對象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各類人員。
三、招聘條件
根據文件相關規定,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應聘勞動監察協管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武昌區戶籍,身體健康,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未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就業援助的下列人員之一:
①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②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③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④武昌區城市精準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對象);
⑤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2、遵紀守法,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敬業愛崗。
(二)應聘民政協理員、安全監管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武昌區戶籍,身體健康,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定勞動年齡內,未通過其他方式獲得就業援助的下列人員之一:
①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②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③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
④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
⑤處于失業狀態的武昌區城市精準扶貧對象(建檔立卡對象);
⑥處于失業狀態的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2、熱愛本職工作,樂于奉獻,具有公益品格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報名
本次報名實行現場報名,程序如下:
1、提交應聘申請。應聘人員從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期間,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應聘崗位報名表》(現場提供表格)到武昌區人力資源局2樓207辦公室報名。報名時,分崗位報名,不得一人重復報名多個崗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報名時間為5個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應聘者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聘用等資格。
2、準考證領取。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武昌區人力資源局2樓207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地址:武漢市武昌區解放路530號。
五、筆試
筆試時間、考試地點、考生須知以準考證內容為準。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文化素質和綜合能力。筆試成績在“武昌就業”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六、面試
如果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的2倍,則按照1:2的原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果報名人數未超過擬招聘計劃數的2倍,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示中告知)。
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綜合計分后按崗位由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較高的排名靠前。
八、考察和體檢
按照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和實際招聘人數1:1確定擬考察、體檢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生體檢并進行考察。如出現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按報考崗位的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額補充進入考察、體檢。
九、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 “武昌就業”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
十、崗位認定登記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崗位認定登記手續(各用人單位按規定進行公益性崗位就業登記),簽訂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
十一、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全日制從業人員,按照《武漢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標準依法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十二、其他事項
關于辦理《就業創業證》:可在報名時一并辦理,需再準備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等資料。
未盡事宜由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7)88936773
監督電話:(027)88936723
武昌區人力資源局
2021年7月30日
附件:應聘崗位報名表
姓 名 |
性 別 |
民 族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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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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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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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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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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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崗位 |
特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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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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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援助對象認定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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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 簡歷 |
起止年月 |
在何學校(單位) |
任何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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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 要成員 |
姓名(稱謂) |
與本人關系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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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從 分配 |
□服從 □不服從 本人簽名: 不服從分配的,視做放棄聘用資格。 (必須手簽并加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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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意見 |
經辦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說明: 1、個人簡歷一欄從高中開始填寫。
2、是否服從分配一欄在相應□內打√。
3、“就業援助對象認定情況”填寫《就業創業證》“就業援助卡”內容。
4、“審核意見”由受理報名材料的人員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