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2021年公開選調縣鄉村振興發展服務中心和縣科技創新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全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8名工作人員到縣鄉村振興發展服務中心和縣科技創新中心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育、衛生系統一線人員、鄉鎮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各類定向委培安置生除外)。
(二)公共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資歷條件:2018年6月底前正式參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等次以上(其中:如報考人員具有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工作服務經歷且考核合格現已轉為鄉鎮事業編制的,其服務時間可視作正式參加工作時間);
3、學歷、年齡條件: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
(三)選調崗位、名額、具體條件:
主管 部門 |
選調單位崗位 |
崗位 代碼 |
選調 |
選調條件 |
其他條件 |
縣鄉村 振興局 |
縣鄉村振興發展服務中心 |
101 |
2 |
專業不限,限男性, |
擔任村第一書記滿兩周年或獲得縣級個人脫貧攻堅獎項的,筆試加3分 |
102 |
2 |
專業不限,男女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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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科技創新中心 |
201 |
2 |
專業不限,男女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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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1 |
專業不限,限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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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1 |
中共黨員,專業不限,限男性 |
三、選調程序
選調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公示、調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0日。
2、報名地點:尋烏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行政大樓407室)。
3、報名時應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所在單位開具經主管部門同意的報考證明,有關經歷證明或表彰證書、文件。
4、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達不到這一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凡發現參加選調者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選調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2021年8月11日上午(行政大樓407室)
2、筆試時間、地點:2021年8月12日下午,城北新區小學。
3、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選調者的綜合素質和公文寫作能力。筆試結束后,根據選調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全日制學歷高低或正式參加工作時間先后依次確定)。
(四)考核:從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進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調動人員須在原單位公示3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問題,經調查認定影響調用的,取消資格,依次遞補。
(六)調動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縣委、縣政府同意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