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民情地圖聯勤指揮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汕尾市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民情地圖聯勤指揮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民情地圖聯勤指揮中心)政府聘員3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責任感。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4.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應屆畢業生參加報考的必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等資格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必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正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7)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8)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9)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具體程序及辦法如下:
(一)公告
于2021年8月3日在紅海灣經濟開發區政府網站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為10日)。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4日至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郵箱:tqjddj3425533@126.com;郵件名稱格式為“姓名+電話”)。
3.報名材料:報名者將個人簡歷、《報名表》電子版、《考生承諾書》加蓋手指印掃描版、本人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等掃描件發至紅海灣經濟開發區田墘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郵箱(tqjddj3425533@126.com),由田墘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合格者,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有聘用關系的考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本次招聘只受理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3)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若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排序確定名次。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總成績未在合格線以上的不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五)政審
政審考核工作由田墘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組織。政審內容主要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考核對象有違法違紀行為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六)公示
對經過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選在紅海灣經濟開發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五、聘員的管理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按有關程序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2.聘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合同。
3.工資待遇按我區聘員工資標準執行,其他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方案由田墘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田墘街道綜合治理中心(民情地圖聯勤指揮中心)政府聘員報名表》
田墘街道黨工委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