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自治區區直事業單位招聘(遴選)工作人員100人公告
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00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3日9:30—7日18:30,筆試時間為2021年8月29日,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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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西藏自治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干部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精神,結合區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遴選)對象及崗位計劃
公開招聘(遴選)對象為:我區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七級及以下職員。工勤人員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遴選)崗位計劃100個,詳見《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四個合格”要求,政治立場堅定,堅決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不含試用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級及以下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軍隊團或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經歷。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檔)次;
5.具有公開招聘(遴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備公開招聘(遴選)崗位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聘)用或任職試用期的;
5.不得報考公開招聘(遴選)后即構成回避情形的崗位,具體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執行。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方式及有關事項。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3日9:30—7日18:30;本次公開招聘(遴選)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址:http://hrss.xizang.gov.cn。
此次公開招聘(遴選)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2),經本人所在單位、縣(區)和市(地)組織或人社部門簽署審核意見蓋章,并上傳報名推薦表及相應工作證明。學校教職工報名人員需由教育部門逐級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網上報名時,“是否為學校教職工編制”選項必須選擇“是”,若不選擇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負。如未能前往自治區教育廳審核的,可先行報名,報名結束后匯總相關報名信息送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審核通過方可參加筆試。招考條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證明。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無效。
已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期間關注資格審核狀態,已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改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審核。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根據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誰用人、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行,“三齡二歷一身份”,與本單位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有無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是否未滿基層服務期限或定向單位服務年限等。報名和資格審核同步進行,用人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安排專人對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進行解釋。
3.打印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21年8月26日—27日登錄http://hrss.xizang.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4.報名費。本次公開招聘(遴選)免收報名費。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答題時間150分鐘。
2.筆試時間: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3.筆試地點:本次筆試僅在拉薩設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五、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進入面試人員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到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需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各占50%。
六、資格復審
1.進入面試人員須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報名推薦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相關工作證明,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人選進入面試。
七、考察
1.考察對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內容。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招聘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廉政情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要選派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在考察過程中,要嚴把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關,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作出實事求是的結論。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八、體檢
1.參加體檢的人員須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由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體檢時間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遞補
考察、體檢工作結束后,對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本次公開招聘(遴選)報考人員總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結果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須嚴格按照拉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十三、組織領導
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工作時間緊、環節多,各用人單位務必成立本次公開招聘(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公開招聘(遴選)過程中,各招聘單位黨組(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履行直接責任,嚴格程序要求,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要從嚴查處,嚴肅追責。
特別提示:對不誠信報考或在面試、考察、體檢、試用期等環節中無特殊原因放棄的,取消其公開招聘(遴選)資格,并通報原單位,記入誠信檔案庫。確因特殊原因放棄的,需向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提交情況說明。
附件
1.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西藏自治區2021年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