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6人公告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公告
根據審判執行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法〔2017〕143號)和《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藏高法〔2018〕3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合同制聘用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擇優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對象
(一)招聘崗位
聘用制書記員6名。
(二)招聘對象
1.西藏自治區生源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西藏自治區生源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經省級招生部門批準錄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習,取得國家承認成人高等教育脫產學習形式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3.西藏自治區生源在區內參加全國統一自學考試,取得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三、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有西藏自治區戶籍或系西藏自治區生源;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4.法學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8月9日至2003年8月8日期間出生);
7.具有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文字錄入速度和正確率符合要求;
8.愿意與本院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2年。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
2.報名方式和地點。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本人需到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報名,此次招聘免收報名費。地址: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公樓1樓訴訟服務中心(拉薩市城關區羅堆西路1號)。
3.報名資料。考生需填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表》(附件1),并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4.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工作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合格并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8月18日在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網及西藏法院公眾號上公布。
5.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合格的報名人員,于8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8: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8月22日上午9:30至11:30。
(1)寫作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寫作技能,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參考書。時間45分鐘,總分80分。
(2)計算機上機操作。主要測試在計算機上進行漢字錄入的速度和準確率。在規定時間內,以輸入完整、準確的漢字數量進行評分。時間75分鐘,總分120分。
2.面試。面試時間大致在筆試后一周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寫作技能+計算機上機操作),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筆試和計算機上機操作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可一并進入。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時間15分鐘,總分為100分。
(三)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人員。面試后,按筆試成績(寫作技能測試+計算機上機操作)占70%、面試成績占30%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要求。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3.考察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會對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進行考察政審。參加考察政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限內填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政審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負責考察政審的單位。考察政審單位要認真負責做好考察政審工作,重點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實事求是作出考察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四)補錄工作
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遞補人員將單獨組織體檢及考察政審。
(五)錄用及待遇
1.招聘名單確定后,將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網和公眾號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由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組織簽訂勞動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2年,試用期2個月。
3.聘用制書記員住宿問題自行解決,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績效工資四部分組成。基礎工資標準為3500元/月,其他項根據實際表現、服務年限、晉級晉升情況確定。
特別提示: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體檢、政審考察和錄用等環節將電話告知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聯 系 單 位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聯 系 電 話 :0891-6288803 6288849
舉報監督電話:0891-6288813 62888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