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招聘縣聘編外合同教師1020人通告
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公開招聘縣聘編外合同教師通告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經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縣聘編外合同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任教崗位
1.本次計劃招聘縣聘編外合同教師1020人,其中職校10人、高中50人、初中240人、小學570人(小學英語崗位面向報考初中英語的對象招聘)、幼兒園150人。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等詳見《安溪縣2021年公開招聘縣聘編外合同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2.任教崗位以城區(qū)學校和外安溪學校為主,部分在內安溪學校(中心學校崗位含基層小學)。選崗前將結合學校班生規(guī)模及各學科報名情況確定各學科具體任教崗位,并將在縣政府網站和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應聘人員的任教崗位根據招聘專業(yè)崗位設置,由應聘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辦法
(一)招聘對象
1.教育部6所直屬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通過面試方式進行招聘,并優(yōu)先選崗。
2.2021年參加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未被錄用的考生。
3.根據2019年、2020年縣聘編外合同教師通告規(guī)定,2019年、2020年招聘的安溪縣縣聘編外合同教師(含選崗后棄權的人員)不再列入招聘對象。
(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身心健康;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xiàn)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我縣在編教師(含2018年以來辭職、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在編教師);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辦法
1.根據招聘專業(yè)崗位設置,按照各學科綜合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項,下同)合格線(50分)下調10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聘用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2.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相同,則按以下順序依次優(yōu)先選崗:①學歷高者;②普通話測試成績高者。
3.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達到規(guī)定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若因考生在選崗后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因疫情防控原因,為避免考生報名時扎堆,保證報名工作有序進行,現(xiàn)場報名時間按考生的戶籍所在地安排(縣外應聘者不受此限),具體如下:
日期 |
考生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 |
8月12日 |
鳳城、魁斗、官橋 |
8月13日 |
城廂、蓬萊、金谷、湖頭、參內、湖上、白瀨、尚卿、長坑、藍田、蘆田 |
8月14日 |
虎邱、龍門、劍斗、西坪、桃舟、福田、祥華、大坪、龍涓、感德 |
8月15日 |
不限 |
2.報名地點:安溪縣第十七小學1號樓2樓會議室。 聯(lián)系電話:0595-23232412。
3.疫情防控:應聘人員應下載打印《應聘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諾書》(見附件4,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現(xiàn)場報名時要嚴格落實戴口罩、測體溫、查驗“八閩健康碼”;報名前14天內有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和接觸史,境外旅居史或者入境人員接觸史,或出現(xiàn)發(fā)熱(體溫高于37.3℃)、乏力、咳嗽、咽痛、腹瀉、嘔吐、嗅覺或味覺減退等不適癥狀者,不參加現(xiàn)場報名(可委托他人報名)。
(二)資格審核
應聘對象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為A4規(guī)格,按順序整理后用長尾夾夾好,原件核驗后當場領回):
1.《2021年安溪縣公開招聘縣聘編外合同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參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登記表》(并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簽署本人姓名)和準考證;
3.筆試成績單(筆試成績單需由應聘者現(xiàn)場打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確認);
4.身份證原件;
5.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畢業(yè)證書(含第一學歷、第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報考中職、中學崗位者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就業(yè)報到證原件;
10.在編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1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
12.報考中職、中學崗位者須提供學位查詢結果(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并打印);
13.戶籍所在地綜治證明或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不提供),泉州市戶籍的考生表式見附件3,非泉州市戶籍的考生可向戶籍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綜治辦咨詢、領取;
14.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記錄(登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并打印;
15.加分材料:具體要求請登錄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的《2021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103/t20210316_2524699.htm)查詢,原報考安溪縣崗位已辦理加分手續(xù)的不再提供。
(三)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應聘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審核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3.體檢要求。有意向報名的考生可于8月8日-8月19日前自行選擇到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院(附件5,閩公局發(fā)〔2015〕11號)體檢。體檢表自行下載(附件6,用A3紙雙面打印并中間裝訂成冊),并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及粘貼照片(照片上應加蓋醫(yī)院相關印章有效,未貼照片者均不開檢)。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體檢報告按醫(yī)院規(guī)定時間內由申請人本人領取。體檢報告可于報名當天現(xiàn)場提交,報名當天未提交的應于8月19日前(個別特殊情況的可申請延遲提交)提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棟1414室)。參加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已體檢(結論合格)的考生,可不用再次體檢,但需提交體檢報告復印件(加蓋體檢醫(yī)院相關印章)。
4.體檢注意事項。體檢前3天保持正常飲食和作息,不暴飲暴食,不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體檢前1天晚上9點后禁食、禁水,口渴時可以少量飲水。體檢當天早上起床后禁食、禁水,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檢查時需保持膀胱充盈)。體檢時穿著寬松衣服,女生盡量不化妝,不穿帶金屬的衣服、連衣裙、高筒襪、連褲襪、長筒靴。男生不要打領帶,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煩。
五、考核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經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的“通知公告”欄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試用期)。
八、工資福利待遇
縣聘編外合同教師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工資政策相關規(guī)定,參照學校同類教師的月工資標準,由財政全額承擔,每年按12個月支付,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五險一金”。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在安溪縣政府網站(http://www.fjax.gov.cn/)首頁的“通知公告”欄發(fā)布,報名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結果“三公開”制度。本次招聘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23236030。
3.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安溪縣教育局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