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隴南市徽縣城區城郊學校教師選調公告
徽縣2021年城區城郊學校教師選調公告
為解決城區城郊學校教師學科性短缺問題,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徽發〔2019〕25號)、徽縣教育局《關于印發徽縣城區學校教師補充選調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徽教發〔2020〕41號)、徽縣教育局《關于印發徽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辦法的通知》(徽教發〔2021〕118號)等文件精神,按照選調學校學科需求,經研究,決定對縣一中、縣四中、縣實驗小學、縣幼兒園、城關小學、城關幼兒園、東關小學、東關幼兒園、銀杏初中、銀杏小學、銀杏幼兒園等11所學校97個短缺學科教師崗位進行公開選調。
1、選調范圍
任教滿5年以上并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全縣鄉村學校正式在崗教師。城區學校教師不在選調范圍之列。
2、選調原則
按需設崗、公正公開、擇優選調。
3、選調學校及學科崗位要求
本次計劃選調教師97名,其中:高中教師5名、初中教師23名、小學教師37名、幼兒園教師32名。各學校選調學科教師崗位具體如下:
縣一中(5名):數學1名、物理2名、體育2名;
縣四中(22名):英語4名、物理1名、化學2名、道德與法治3名、歷史3名、地理3名、生物3名、體育1名、信息技術2名。報考人員要求本科學歷(其中第二學歷本科須與第一學歷師范類專業一致)、所學專業與選調學科崗位專業一致、年齡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縣實驗小學(9名):語文2名、數學1名、英語1名、心理健康1名、道德與法治1名、美術1名、音樂1名、信息技術1名。
報考人員要求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所學專業與選調學科崗位一致。
縣幼兒園(16名):報考人員要求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城關小學(17名):語文10名、數學7名。報考人員要求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初級職稱;
城關幼兒園(11名):報考人員要求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初級職稱;
東關小學(6名):語文3名、數學2名、英語1名。報考人員要求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報考英語教師崗位人員所學專業須與選調學科崗位專業一致;
東關幼兒園(1名):報考人員要求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銀杏初中(1名):化學1名。報考人員要求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選調學科崗位專業一致;
銀杏小學(5名):語文2名、數學3名。報考人員要求40周歲以下(198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銀杏幼兒園(4名):報考人員要求38周歲以下(1983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4、選調條件及相關要求
1、品德和能力要求。(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品行端正,富有教育情懷,大局意識強,在個人困難與學校困難取舍中,服從學校發展利益。(3)具有選調學科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4)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具有較好的教育教學能力,教學業績突出,身體健康。
2、學歷、教師資格證及從教經歷
報考一中、四中、實驗小學學科崗位的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選調學科崗位專業一致。
報考縣一中選調崗位的教師須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且有本專業高中教學3年以上經歷或初中教學6年以上經歷;
報考初中選調崗位的教師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科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報考小學選調崗位的教師須為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報考幼兒園選調崗位的教師須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有幼兒園從教經歷;
報考體、音、美教師崗位不強調班主任工作經歷。
3、報考人員至少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1次或教育行政部門教學質量獎1次或學區(校)級教學質量獎3次(幼兒園教師至少獲學校獎勵1次),并經所在學區(校)同意報考。
4、教師緊缺的學區(校)要統籌考慮師資力量和學科結構,同意教師報考時要以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能夠正常開展為前提。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6、堅守工作崗位,近5年來一直擔任課堂教學工作,本學年度累計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
7、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崗位,確定選調對象時學校之間不作調劑。
8、報考無專業技術職務限制選調崗位的人員,在原任教學校已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由選調學校依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關政策,按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有關規定,進行重新聘任或高職低聘,按新聘崗位等級報縣人社局重新核定崗位工資標準。
5、選調辦法
近期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本次選調采用業績考察+筆試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按照“業績考察成績+筆試成績”計算,按選調學校學科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確定選調人員。
業績考察重點對近5年來獲得各種獎項按以下辦法計分:
1、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獎勵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計2分、3分、4分、5分;
2、獲得縣級及以上部門獎勵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計1分、2分、3分、4分。
同一年度獎勵按最高獎勵加分一次,業績考察成績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6、選調程序
1、發布公告。2021年8月9日在徽縣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發布。
2、資格審查及報名。報考人員于8月11日—12日持學區(校)便函證明(參加工作時間、任教經歷、任班主任工作時間、師德師風、教學成績、年度考核、個人獎項、出勤等情況及同意報考意見)、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表》(人事股QQ群共享中下載)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報考人員所在學區(校)出具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證明材料須由校長和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學區(校)公章,初中報考人員同時須經學區加注同意報考意見。提供虛假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調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處理,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不得評優選先。涉及校長和有關人員的同時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為確保資格審查和報名工作有序進行,報考人員按如下日程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
8月11日上午:報考高中、幼兒園學科崗位
8月11日下午:報考初中學科崗位
8月12日:報考小學學科崗位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以上日程安排有序報名,逾期不再補報。報名結束后將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考察成績予以公示。
3、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徽縣一中
報考人員攜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4、確定擬選調人員。根據選調學校學科崗位計劃數,按學科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公示。選調綜合成績并列時,業績考察成績高者優先選調;筆試成績也相同時,按照工作年限確定。
5、到崗任教。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教師,由縣教育局發文選調到報考學校任教。
6、邀請紀檢部門對選調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7、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報考人員要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報名和考試期間要保持間隔距離,全程佩戴口罩(所需口罩自備),現場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當日更新),接受體溫測量,體溫正常(不超過37.3℃)且健康碼為綠碼、行程碼顯示未到過中高風險區的,方可參加報名和考試。
8、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徽縣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