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公告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公告
因教體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有關文件規定,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共5名,具體崗位見《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體系統已根據國家、省和市規定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和專業技術人員分等級崗位聘用,新進人員有關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其所聘崗位確定。所招聘崗位的學科及學段相同的,由坦洲鎮根據用人需求,統一調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含符合粵教畢〔2019〕3號文所規定的擇業期內的往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這類報考人員若獲錄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在有效期內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報到證,下同)。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同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4.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應聘專業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段相應,下同)。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2020年、2021年畢業生可暫不提供(凡未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在入圍考試環節前,需簽訂有關協議),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6.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7.下列人員不具備應聘資格:(1)現役軍人;(2)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6)招聘過程中或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8.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絡報名及網絡資格審核確認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加網絡資格審核確認的方式。網絡報名和網絡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具備考試資格。
2.網絡報名時間及方法:從8月10日起至8月26日17:30,應聘者請將報名所需資料的掃描版,以壓縮文件形式發到報考崗位指定電子郵箱(附件4,郵件主題及資料文件夾請以“專業+姓名+應聘崗位”命名)。
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提交材料:①《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由本人簽名);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須為《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里的專業代碼)。若屬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且屬崗位表相關崗位要求的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報專業代碼時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專業判定材料;③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2019年和2020年畢業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學習成績單(2019年和2020年畢業生佐證時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及有關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④2019年、2020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⑤不屬粵教畢〔2019〕3號文所規定的擇業期內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或證明(證明中需明確考生屬暫緩就業,若獲錄取可派遣到中山市);⑥個人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社會實踐成果、已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或參與的各類課題項目、科研與學術材料、個人獲獎證書、干部任職經歷、特長、獎學金等佐證材料等,這類證明材料限10項以內);⑦2—3分鐘可體現報考本人個人專業素養的視頻資料。視頻要求:視頻中需呈現報考者儀態和語言表達、專業素養等,格式:MP4、AVI、MPEG,視頻大小限制在200M以內,視頻名稱命名格式為:專業+姓名+應聘崗位。視頻資料容量較大,且為必交資料。
(2)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報名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涉及年限計算的時間截至報名首日止。
(5)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進行掃描上傳。
(6)超過規定時間或沒按規定要求報名的,其報名無效。
(7)師德師風審查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均可以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8)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弄虛作假者納入失信人員名單。
(9)報考全過程請報考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3.網絡資格審核確認。報考人員網絡報名后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
(二)確定入圍考試人員
由招聘單位審核報考資料,根據符合報考資格的報考人員的專業素養、政治面貌、實踐工作經歷、在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的干部任職經歷、在校內社團的任職情況、所獲獎學金、校級以上獎勵、科研論文及特長等情況,以及道德素養、心理素質、溝通能力、綜合素質表現等情況,綜合崗位匹配度等因素,確定入圍考試人選。各崗位入圍考試人數按擬聘人數的1:3的比例擇優確定,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數參加考試。
入圍考試環節的考生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招聘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考試時間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應聘者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1.面試前,招聘單位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提供網絡資格審核確認所需的材料原件),復核不通過的,不得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無生授課和現場答辯形式進行,時間20分鐘。授課按照規定內容進行備課,授課時間為15分鐘,現場答辯時間為5分鐘,滿分100分。
3.面試成績確認:面試完畢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4.考生總成績計算:面試成績為考生總成績,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考生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統一設定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
5.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公布: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坦洲鎮政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面試人員情況表》中的教育教學能力、綜合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的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入圍名單。
(四)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方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體檢、考察、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方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專任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體檢合格后按規定進行考察,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在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網站、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暫不定崗位等級。
四、其他事項
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遞補: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
(二)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三)應屆畢業生因個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手續者;
(四)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五)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六)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八)放棄聘用資格者;
(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咨詢聯系電話:0760-86219005
監督投訴電話:0760-86213712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docx
附件3: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報名表.docx
附件4: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下屬中小學校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報名資料郵箱情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