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縣城(含東城區)學校考調教師64人簡章
普安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分流鄉鎮學校富余教師,切實解決縣城中小學、幼兒園、縣教師培訓中心、縣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緊缺問題,補充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充實縣教師培訓中心、縣青少年活動中心師資力量,提升城區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推動教師培訓工作及青少年活動輔導工作正常開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2021年暑期面向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54名,縣教師培訓中心培訓教師3名,縣青少年活動中心輔導教師3名,縣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人員4名。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考調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考調的原則;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調職位
根據工作需要,面向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54名,縣教師培訓中心培訓教師3名,縣青少年活動中心輔導教師3名,縣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人員4名。具體考調職位及要求詳見《普安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1.面向普安縣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幼兒園公辦教師進行考調(未轉接的特崗教師不能報名參加考調)。
2.報名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方能報名參加考調(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詳見附件3)。
(二)報考條件
1.年齡要求
(1)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要求40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幼兒園職位要求35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
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幼兒教師崗位除外)、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崗位(含教師培訓中心幼兒教師崗位)需專科及以上學歷。
3.工作年限要求
(1)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人員職位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未轉接的特崗教師不能報考);
(2)幼兒園職位需轉正定級后的人員方可報考(未轉接的特崗教師不能報考)。
4.教學質量要求
(1)中小學、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培訓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要求。在2021年全縣教學質量監測、中考適應性考試中,任教班級學科平均分(或平均分提升值)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平均分(或平均分提升值)標準。任2個以上班級(學科)的必須有一個班級(學科)達到以上要求且其余班級(學科)不是全縣倒數10名。教學質量要求以教育局教研室認定為準。
(2)幼兒園職位要求。較好的完成所任教班級幼兒教育任務,教學效果明顯,無不良影響。
5.其他要求
(1)報考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培訓管理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人員須具有下列經歷(相應經歷以學校、中心校認定為準)之一:
①有一年及以上在教育局機關、鄉鎮(街道)中心校跟班學習工作經歷;
②具有一年及以上學校中層及以上崗位任職經歷;
③具有一年及以上學校教師培訓、教師信息、學生學籍、教研教改、教育教學等工作管理經歷。
(2)報考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一致,教師資格證任教學段須高于或等于報考學段且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具體要求見附件1)。
(3)身體健康,事業心強,有吃苦精神;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4)鄉鎮(街道)中心校工作人員、在教育局跟班學習人員,非學生學業水平監測科目教師不受教學成績限制,可報名參加考試。
(5)無違法犯罪記錄。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有違反教師師德師風行為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公開考調工作按照發布考調簡章、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選崗、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考調簡章
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相應QQ、微信等平臺發布考調簡章,同時在教育局公示欄張貼考調簡章,擴大考調知曉率。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考調采用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核貫穿整個考調過程。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8日。
報名地點:普安縣教育局政工股
2.報名費:100元/人。
3.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4)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5)近期同底一寸照片兩張(同時攜帶電子版);
(6)學校同意報考證明一份。
上述材料中凡要求交復印件的,必須帶原件到報名處審查。報考人員須用240mmx345mm牛皮紙檔案袋裝入所有資料,并注明姓名、報考學段、學科及聯系電話。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同時按要求追責問責。
(2)報名時,中小學、幼兒園崗位按同學段同學科統一報名;教師培訓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按劃分的職位進行報名。考試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1.5:1比例的學段學科(崗位),按比例要求對該學段學科計劃考調人數進行調減或取消(對應學校<崗位>指標相應調減或取消)。學段學科考調人數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人員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考調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uan.gov.cn)進行公示。
4.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21年8月23日下午4:00
發放地點:縣教育局政工股。
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并認真閱讀準考證背面的筆試須知。
(三)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分值按百分制計算。中小學、幼兒園職位筆試內容為學科相關專業知識;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培訓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寫作能力)。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uan.gov.cn)進行公示。
(四)面試
1.人員確定。按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1.5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末位成績并列的,均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環節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1.5:1比例的崗位,可將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的比例標準放寬到1:1。在面試環節,出現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1的,按照1:1比例對招聘計劃數進行調減或取消,調減、取消情況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進行公示。
2.面試方式。中小學、幼兒園崗位采用試講(無生模擬課堂)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對應學段、學科教學內容;教師培訓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人員思維、語言表達、分析研判等綜合能力。
3.面試分值。面試總分值100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個考調環節。
4.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通知。
5.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進行公布。
(六)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再次進行面試確定進入體檢環節對象。體檢對象以考調辦公布的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為準。
體檢在考調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調人員自理。在規定時間內無故未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資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七)選崗
體檢結束后,由考調辦組織體檢合格人員進行選崗。中小學、幼兒園職位選定具體的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培訓中心、教育局機關管理崗位職位選定具體的崗位。選崗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有自愿放棄選崗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參加選崗。
(八)公示和調動審批
(1)根據總成績、體檢結果、選崗情況確定擬調動人員,并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uan.gov.cn)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考調幼兒園職位的,若出現調出人員所在幼兒園班師比低于1:2的,可先辦理調動手續,留一定數量考調教師在原單位繼續任教,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留在原學校任教時間計為交流輪崗經歷,待學校補充新教師后再到新單位上班。
公示期間報考人員自愿放棄報考職位或有舉報查實違規違紀的,將取消考調資格,且不再順延遞補。
(2)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擬調動人員,一經錄用,不再享受原學校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位待遇,須重新參與所到單位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職位競聘;報考縣教育局管理崗位職位人員,錄用后身份轉為管理崗位。
(3)考調人員調入新單位后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
五、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考調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報考人員與考調工作人員有利害關系的,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和體檢資格,不予調動或取消調動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疫情防控要求
參加本次公開考調的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考調環節,均須提供《普安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考生線下對接前14天身體健康狀況監測登記表》(附件4),并簽訂《普安縣2021年公開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線下對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諾書》(附件5),方能參加相應環節。參加考調工作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考調辦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確保不出任何問題。
(二)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考調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上進行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業務咨詢電話:0859--7236355(縣教育局政工股)
監督舉報電話:0859—7232166(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六紀檢組)
普安縣公開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普安縣2021年縣城(含東城區)學校考調教師職位一覽表.xlsx
附件2:普安縣2021年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報名表.docx
附件3:普安縣2021年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學校同意報考證明.docx
附件4:普安縣2021年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考生線下對接前14天身體健康狀況監測登記表.docx
附件5:普安縣2021年考調縣城(含東城區)學校緊缺學科教師線下對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