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臨夏詐積石山縣教育系統聘任制教師招聘325名公告
積石山縣教育系統聘任制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積石山縣關于解決教育系統臨聘人員問題的實施方案》,經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從教育系統現有臨聘人員中公開招聘聘任制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積石山縣教育系統2019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由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在崗(從未中斷過)臨聘人員,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2學年以上任教經歷。
二、招聘數量
325名聘任制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堅定,品行端正,紀律觀念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不在組織紀律處理期內;
(二)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四)服從組織安排。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發布公告、學校考核、公開報名、筆試、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審核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3日至8月14日
2.報名地點:積石山縣教育局
3.攜帶的資料
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全日制學歷證書、在職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申請)復印件一份;
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最早工資表復印件一份;
《積石山縣教育系統招聘聘任制教師報名審核及聘任審批表》一式三份;
以上復印件均須相關學校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并由當事人簽字。
(二)領取《準考證》
時間:2021年8月15日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彩照2張領取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體檢等環節使用。
(三)筆試
由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提供考試命題、保密印刷、試卷押運、監考、閱卷等服務。縣紀委監委、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保密與機要中心全程跟蹤協調監督。
1.筆試時間: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載明的地點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共一科,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范圍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教學常規等知識”,筆試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
4.參加考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加分政策
1.根據臨聘人員連續在學校工作時間予以加分(參加工作時間3年及以下的不加分)。參加工作時間3年以上的臨聘人員按照每滿1年加1分,不滿1年按1年算;所有臨聘人員在校工作時間,以最早工資表為依據,對相關便函、文件等印證資料從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查證。
2.根據本人獲得的教育教學榮譽稱號進行加分,獲省委省政府表彰加3分,獲省直教育行政部門或州委州政府表彰加2分,獲州直教育行政部門或縣委縣政府表彰加1分,獲縣直教育行政部門表彰加0.5分;同級別獎勵只加1次,各級別累計加分。所有獲獎以榮譽證書和文件為準。
(五)成績公布:筆試成績、總成績及擬聘任人員名單將通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六)人選確定及體檢
考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名,并按招聘計劃人數公布參加體檢人員(末位名次出現并列的,一并參加體檢)。體檢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程序組織體檢。
(六)公示
依據總成績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任人員并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七)聘用上崗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確定聘任人員,由縣教育局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通過后,聘任上崗。原崗位基本保持不變,個別崗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學校與聘任教師簽訂聘用協議。
招聘各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人員,取消聘任資格,出現
的招聘空崗不再遞補。
(八)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須通過微信搜索“甘肅健康出行碼”小程序,申領健康碼“綠碼”,關注“健康碼”狀態,啟動體溫檢測,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個人異常情況,現場報名及筆試考試入場前須提供前一天的打印版“甘肅省健康出行碼”(彩色截圖)。
五、聘任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聘任制教師由縣教育部門根據學校、學科實際需求統一調配使用。
(二)本次招聘教師不納入編制管理,采取聘任制。
(三)聘任制教師月工資不低于3200元(按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參照我縣教育系統相同工作年限人員正常晉升增資額平均值,按工作年限逐年遞增),工資由縣財政局每月統一撥付。符合社會保險繳納條件的人員,按相關規定標準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撥付,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按比例繳納。
(四)縣教育局負責聘任制教師的勞動關系、人事檔案等,聘用學校與聘任制教師簽訂聘任協議書,協議期為一年。簽訂后的《聘任協議書》及《聘任制教師花名冊》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聘任制教師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任協議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資從聘任之日起計發。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協議。聘任協議一年期滿愿意留任的,經教育局考核合格后續簽協議。
(五)聘任制教師在協議期限內,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的,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經縣教育局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解聘手續,解聘手續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
(六)聘任制教師在協議期限內由用人單位嚴格按照省州縣有關管理規定管理,如聘期內不能履行規定的義務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予以解聘。
(七)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產護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培訓班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或公告發布之日起三月內反應發現臨聘人員不符合聘任制教師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給予解聘處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主招聘工作在積石山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推進各項工作。
(二)明確工作責任。縣教育局負責自主招聘實施工作、縣人社局負責招聘工作指導、監督工作,縣財政局負責自主招聘專項經費保障工作,縣委機要保密中心負責招聘考試的保密工作,紀委監委負責實施過程的全程監督,確保公開招聘各環節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招聘工作的責任,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的同時,同步謀劃轉崗聘用、辭退補償等工作,要隨時了解掌握臨聘人員的思想動態及訴求,耐心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避免簡單處理、激化矛盾。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切實加大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嚴肅工作紀律。解決臨聘人員問題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部門、學區、學校在具體工作中必須嚴把政策、嚴明紀律、嚴格程序,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嚴禁弄虛作假,避免發生新的矛盾和問題,對違規違紀的移交縣紀委監委嚴肅查處,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學區(校)成立四人以上的審核小組,對臨聘人員基本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組成員在報名表上簽字確認。
八、本公告由積石山縣教育系統解決臨聘人員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 0930—7721245
監督電話:縣人社局0930—7721738、縣紀委監委0930—77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