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永春縣殘聯政府購買岵山殘疾人聯絡員崗位公告
永春縣殘聯關于政府購買岵山殘疾人聯絡員崗位的公告
永春縣殘疾人聯合會因工作需要,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購買岵山鎮殘疾人聯絡員崗位1名。具體如下:
一、崗位名稱與數量
岵山鎮殘疾人聯絡員1名。
二、崗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作風公道正派,熱愛殘疾人事業,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2.具有永春縣岵山鎮常住戶口、身體狀況穩定,思維反應敏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40周歲 (即1993年8月6日—1981年8月6日出生)的殘疾人或殘疾人親友。
3.具有大專及以上文憑。
4.熟悉殘疾人工作業務,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表達溝通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能夠獨立履行崗位職責。
三、崗位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殘疾人系列法律法規和扶殘助殘政策,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倡導“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團結、教育、引領殘疾人依法履行公民義務、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促進實現融合發展。
2.在鄉鎮殘聯理事長的直接領導下,承辦轄區殘疾人社會保障、康復服務、維權就業、扶貧救助、教育培訓、宣傳文體、公益慈善等相關業務,自覺接受上級殘聯的業務監督和檢查指導。
3.密切聯系殘疾人,精準掌握基本情況,聽取殘疾人意見,及時反映殘疾人需求,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4.嚴格遵守所在鄉鎮相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級殘聯召開的各類工作會議和舉辦的業務培訓、座談交流,主動匯報工作情況,按時完成交辦的工作任務。
5.協助鄉鎮殘聯理事長,負責村(社區)殘協和殘疾人聯絡員的日常業務指導和管理考核工作。
四、崗位待遇
月崗位津貼1580元,月績效考評獎金100元。
五、購買方式
鄉鎮殘疾人聯絡員崗位由縣殘聯根據《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殘聯關于印發〈泉州市鄉鎮(街道)殘疾人聯絡員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殘〔2017〕29號)和《永春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永委辦[2011]52號)精神,采取公開購買信息、筆試、面試、考核、擇優錄用、公示購買結果等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福建省殘疾人證管理實施辦法》、《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永春縣“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的通知》(永政文〔2017〕60 號)、《福建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修訂稿)》(閩殘聯康復〔2020〕3號)和有關殘疾人業務工作及電腦操作、輔具適配等內容。擬聘用人員與縣殘聯和鄉鎮共同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聘期3年,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剛聘用時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永春縣殘聯307室(永春縣桃城鎮桃源南路236號3樓)。
3.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8月13日下午17時。
4.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身份證、戶口簿及學歷證書,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同時填寫《永春縣殘聯購買鄉鎮殘疾人聯絡員崗位報名表》(詳見附件)。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考試后,聘用時需提供縣級計生證明、縣級綜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5.報名咨詢電話:0595-23877586
聯系人:鄭女士
監督電話:0595-23897076
永春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