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東濟南歷下區招聘4050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16人公告
2021年下半年歷下區招聘4050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公示
根據《關于印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辦理流程等有關工作流程的通知》(魯人社發〔2019〕6號)文件規定,現將2021年下半年歷下區招聘4050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公益性崗位招聘對象是我區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人員:零就業家庭(含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以下簡稱“4050”人員)的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特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成年后孤兒。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16人,分別為東關街道辦事處2人、建新街道辦事處2人、解放路街道辦事處2人、甸柳街道辦事處1人、文化東路街道辦事處1人,智遠街道辦事處2人,姚家街道辦事處6人。該招聘以雙向選擇為原則,擇優錄用,招滿為止。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9日-2021年12月31日
(2)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薄向轄區所在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3)審核考察。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會同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采取面試、走訪等適當形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考察錄用。
(4)公示錄用。用人單位確定擬招收錄用人員后,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填寫《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擬聘人員公示》,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辦理完招聘錄用手續后,應及時通知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四、崗位待遇
(1) 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一年以上的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標準按濟南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2)享受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可續簽勞動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齡,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公益性崗位期限與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累計計算。
本公示由歷下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歷下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86955623、東關街道辦事處86553770、智遠街道辦事處88825534、解放路街道辦事處86962728、甸柳街道辦事處81856776、建新街道辦事處86568770、文化東路街道辦事處85876768、姚家街道辦事處81856803
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