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攀枝花鹽邊縣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人公告
關于鹽邊縣2021年面向全縣鄉鎮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鹽邊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干部隊伍力量,建立有序的人才流動通道,中共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縣鄉鎮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8人,現在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cyanbian.gov.cn發布):
一、公開考調對象
鹽邊縣鄉鎮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次考調不含在鄉鎮的學校、衛生院的事業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考調南部鄉鎮崗位的,應在北部鄉鎮工作滿兩年以上(不同身份不累加計算);考調縣級部門(單位)崗位的,應滿鄉鎮服務年限。
2.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等次除外)。
3.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擬報考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該單位人事、財務、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考調。
4.符合考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已提名為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尚處于試用期或服務期未滿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當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或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明確規定不準調動的;
8.聘用合同有約定或沒有達到所在崗位服務年限要求的;
9.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其他情況。
三、公開考調單位及名額
具體考調單位、崗位設置、資格條件等詳見《鹽邊縣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四、公開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現場報名及網絡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8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考調公務員(參公人員)崗位到縣委組織部六樓607辦公室(鹽邊縣桐子林鎮新建路18號);事業單位人員崗位到縣人社局二樓205辦公室(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北路81號)。報名郵箱:考調公務員崗位郵箱247244964@qq.com;考調事業人員崗位郵箱:450916177@qq.com。
4.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可登錄鹽邊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scyanbian.gov.cn下載《鹽邊縣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并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現場報名時提供如下資料:
①《報名信息表》1份(見附件2,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②公務員登記表一份/事業人員登記表或聘用合同;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本人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
⑥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1份;
⑦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2寸)。
請報考人員將以上①-⑥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到現場報名。
通過網絡郵箱報名的請將上述材料掃描后上傳到指定郵箱。
(二)資格初審及領取考核通知書
現場對報考者信息進行核對,初審合格的留下報名資料,考核通知書另行通知領取。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資格,責任自負。
(四)考調測評方式
1.筆試。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達到2: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調減考調計劃。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考核通知書參加筆試。
2.加分。對長期在北部鄉鎮(含漁門鎮、永興鎮、惠民鎮、紅果彝族鄉、國勝鄉、共和鄉、溫泉彝族鄉、紅寶苗族彝族鄉、格薩拉彝族鄉)工作的考調人員給予加分,即每累計在北部鄉鎮工作滿1年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過4分。
3.面試。按照筆試成績50%折算+加分之和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50%折算+加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調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按50%折算)+面試成績(按50%折算)+加分(不超過4分)來計算。
(五)考察
依據各崗位考調人數,按考調測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各考調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可依次遞補一次并進行考察。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調人員,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進入調動環節。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調動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考調工作接受鹽邊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及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考調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3.視疫情發展,如遇國家或本市出臺相關政策,本次考調工作將適時予以調整,相應補充公告將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監督舉報電話:
鹽邊縣紀委監委 0812—8657444
咨詢電話:
鹽邊縣委組織部 0812-8662616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5250100
附件1:鹽邊縣2021年機關事業單位縣內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xls
中共鹽邊縣委組織部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