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惠州龍門縣部分中小學校長競聘公告
2021年龍門縣部分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公告
為深化學校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公開、公平、公正地選拔學校管理人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龍門縣股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試行)》(〔2018〕3號)以及《龍門縣教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規劃(2019-2024)》(龍科教〔2019〕2號)和《2021年龍門縣中小學校長換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通過公開競聘的方式選拔一批校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注重實績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
(四)堅持群眾公認,綜合考評,服從組織安排原則。
二、競聘校長職位
(一)初中校長職位2個:龍江中學、地派中學
(二)九年一貫制校長職位1個:鐵崗學校
(三)鄉鎮小學校長職位2個:龍江中心小學、龍田第二小學
三、競聘方式及范圍
公開競聘。現在本縣中小學校內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的中層以上干部均可參加競聘。
四、任職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良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2.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具有團結協作精神;作風正派民主,身心健康。
3.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事業心。
(二)資格條件
參加競聘校長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本科學歷以上;
2.人選必須具備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聘用的資格條件;
3.教齡 5 年以上,中級職稱以上;
4.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學校副職崗位任職經歷或者三年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連續 3 年合格以上。
6.年齡條件:男 54 周歲以下(1967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女51 周歲以下(1970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五、組織機構
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朱國全(縣委教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蕭波勇(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成 員:廖偉根、李偉忠、羅清蘭、林昱靖、陳祖東
領導小組下設組織競聘組、后勤保障組、紀檢監督組、疫情防控組、宣傳發動組等具體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抽調骨干力量參加。
六、競聘程序及辦法
競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縣教育局紀檢組對競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一)公開報名
本次競聘報名方式可以是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群眾舉薦,只要符合條件的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均可以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7781313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需提交《競聘申請表》(見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7)中層以上干部任命文件;(8)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背面用鉛筆寫上學校和姓名)。
(二)資格審查
1.領導小組依據競聘工作方案,對報名競聘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未按規定要求報送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競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工作全過程。
2.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于2021年8月18(下午2︰00-17︰3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1.時間: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地點:龍門中學初中部教學樓
3.筆試內容:委托第三方統一命題、閱卷。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滿分100分。
4.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同職位競聘職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不足1︰5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5.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人員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2︰00-17︰30)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面試通知書。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職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競聘計劃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21年8月23日
2.面試地點:老年大學一樓會議室
3.面試形式及內容。采取競聘演講、現場答辯、民主測評三個項目開展,按比例計分。
(1)競聘演講(占40%分)
演講內容包括:介紹本人的工作經歷及履職表現情況;個人競聘崗位的優勢;假如競聘成功后,如何做好該崗位的工作設想和思路。可自由決定是否使用PPT,每個人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
(2)現場答辯(占30%分)
由評委組長或其他成員現場提出學校教育教學或管理方面的相關問題,競聘者進行現場答辯,每人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
(3)民主測評(占30%分)
演講全部結束后全部評委對參加競聘演講者測評。
以上三個項目,均有全體評委進行打分或測評。
計分方式:在當天實際參會評委的打分中,去掉最高分3人,去掉最低分3人,選取中間評委的分數計平均分,按比例加成三個項目的分數后,得出總分。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3)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同職位競聘職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考察對象考察不過關,按成績排名順延考察。
(六)考察
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所在學校教職工參評)、查閱檔案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全面進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理想信念和政治紀律,堅持原則、敢于擔當、行為操守、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并形成考察報告。
(七)確定擬任人選
組織考察后,對擬任人選經過充分醞釀,由縣教育局黨組討論后進行票決,并上報縣政府審批后,確定擬任校長人選。
(八)任職公示
對擬任校長人選在龍門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對反映的問題,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教育局黨組審定。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任職的,由縣教育局行文任命,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九)任期管理
1.競聘上崗后的校長與縣教育局簽訂任期目標及相關責任書。
2.競聘上崗的校長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后原則上三年內不得換崗或交流。
3.任期內對校長實行動態管理,任期屆滿進行任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下一輪競聘的主要依據。
4.競聘上崗的校長在任職期內如有違規、違紀、違法或學校發生重大事故等情況則直接解聘。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宣傳發動工作。各學校要傳達貫徹好本次競聘的相關精神,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層以上干部報名參加,嚴禁借競聘之機打擊報復、徇私舞弊,干擾校長競聘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強化紀律監督工作。競聘工作要依法依規,工作人員要遵守紀律、秉公辦事、嚴守機密,參與競聘人員要做到誠信競聘、陽光競聘,不得偽造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不得拉攏或賄賂工作人員,嚴禁搞小圈子或進行拉票,不得誹謗、誣告他人,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搞不正之風的,要嚴肅查處。
(三)強化隊伍思想工作。各學校要引導廣大干部樹立正確的競爭觀念,以教育事業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靠自己倍加努力工作、倍加奉獻付出、倍加修煉品行,干出新成績、作出新貢獻。對落選人員,注重做好思想工作,正確對待組織、正確對待同志、正確對待自己,保持良好心態,做到熱情不變、勁頭不松、意志不減,用繼續前行的實際行動履行好崗位職責。
龍門縣教育局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