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第二期招聘高層次人才36人公告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期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山市政府投資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6名高層次人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具有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符合符合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六層次及以上條件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港澳人員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誠邀海內外各界青年英才報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社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年齡和工作年限計算至2021年9月1日止。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
(二)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中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期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辦法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考生于2021年9月1日至3日(截止時間為9月3日17:30)。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進行報名操作。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9月6日至8日,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初審方式為網絡初審),如審核狀態為資料不齊的考生,需于2021年9月8日17:00時前登錄系統進行補充,未在規定時間內補充,視為放棄報名。
4.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在指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5.聯系電話:0760-88368410,聯系人:王老師、林老師;
投訴電話:0760-88365376。
(二)報名要求
1.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聘者必須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凡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者,即取消考試資格;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報名材料
1.報考人員須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的網站報名,并在報名平臺按要求上傳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從第一學歷開始上傳),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掃描件(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學習成績單;凡國(境)外院校就讀的均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崗位要求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證書;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或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或勞動合同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崗位要求具體某方面工作經歷的,還須在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中注明該方面的工作經歷;
(5)有競賽獲獎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獲獎證書;有科研項目或課題研究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立項書或結題證明;獲獎、科研項目或課題級別,按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教科研項目、競賽獲獎認定標準認定(詳見附件2);
(6)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含中共預備黨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材料上傳需為PDF格式掃描件,顯示必須清晰、完整。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考試
(一)博士研究生崗位(20210501-20210511),采取考察方式。
主要對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綜合素質、適崗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具體考察形式、時間、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二)其他崗位(20210512-20210525),采取面試方式。
1.專任教師崗(20210512-20210517):采取試講方式,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
2.其他崗位(20210518-20210525):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成立面試評委小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面試完畢后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即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名單。學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復試。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核,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考核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考核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中山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除學校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外,應聘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所聘崗位服務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2.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職業技術學院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詳見附件4)。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報考者應主動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動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提交《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詳見附件5)。
本公告由中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60-88368410,聯系人:林老師、王老師。
投訴電話:0760-89986916,鐘老師。
中山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中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期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中山職業技術學院教科研項目、競賽獲獎認定標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