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康復研究中心_中國康復科學所人才招聘公告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中國康復科學所人才招聘公告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中國康復科學所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中國殘聯)下屬事業單位,為推進康復事業發展,構建一支梯隊合理、業務精湛、愛崗敬業的高水平人才隊伍,決定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數
此次計劃引進5名人才,相關信息在中心官網發布,崗位、專業、學歷學位、職稱等具體要求詳見《中心、科學所人才招聘信息匯總表》(附件1)。
二、引進范圍
此次僅引進即將出站的博士后和已經取得北京戶口的博士、高級職稱人員。
博士后: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6個月內即將出站(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職研究生),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臨床醫學類正高職:醫學類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要求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 5年以上。
臨床醫學類副高職:醫學類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要求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研究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要求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副研究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要求連續從事本專業工5年以上。
說明:此類要求與崗位要求不一致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三、引進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行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適應崗位需求的專業技能水平;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正高職稱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條件優秀者可酌情放寬;
5.人員應聘后必須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相關規定;
6.具備《中心、科學所人才招聘信息匯總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不能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
3.與原單位及業務關聯單位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國家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
四、引進程序
在中國殘聯指導下,采取社會公開招聘方式,由中心自行組織實施,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通過中心官網向社會公布有關事項。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鑒于疫情防控需要,此次僅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8月27日。
2.報名材料:須將下列材料原件掃描成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郵箱crrcjob@163.com。郵件名稱請按“姓名--應聘部門--應聘崗位”格式發送。材料清單如下:
(1)報名者通過中心官網下載填寫《中心、科學所人才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提交電子版;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的職稱證書復印件;
(4)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有關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檔案存放證明和解除聘用合同書等材料;
(5)英語、計算機及其他資格證書、表彰獎勵證書復印件;
(6)本人公開發表論文、科研成果等業績資料。
3.資格審查:考核前,報名人員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凡提交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三)組織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面試方式,部分崗位需進行實操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所聘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能力、科研能力、外語水平。考核成績于考核后2個工作日內在中心官網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考核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殘疾考生,在不影響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可適當放寬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不再進入考察環節。體檢合格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檔,并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聘用。所有擬引進人員,須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原工作單位、擬聘崗位、考核成績與排名等。公示無異議后,先報中國殘聯人事部審核,再報中國殘聯黨組審批,最后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定,與引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職手續。
五、政策咨詢
中心人事處負責人才引進政策咨詢。
聯系人:黃老師,咨詢電話:010-87020556。
六、工作監督
中心紀檢監察辦對此次引進工作進行監督。
聯系人:董老師,監督電話:010- 87020327。
本公告內容由中心人事處負責解釋。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 中國康復科學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