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臨滄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聘34人公告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1年公開選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建立健全科學選人用人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34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范圍
面向全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具有管理人員身份或專業技術人員身份的人員。聘用到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工勤人員不在選聘范圍。
二、公開選聘的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備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3.鄉鎮新聘用人員需在鄉鎮服務滿5年(特崗教師不含3年服務期)(含試用期),急需緊缺專業引進的人才需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
4.符合公告崗位的學歷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有關政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3年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尚在新聘用試用期的;
6.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7.近3年被市縣通報、尚需爭先進位的;
8.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聘的具體資格條件要求: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各選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耿馬自治縣2021年公開選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公開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發布選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縣教育體育局配合完成。
(一)發布選聘公告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開發布選聘公告,向社會公布選聘單位及崗位、選聘范圍和人數、報名資格條件和選聘程序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等。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收取報名費。中學教師不得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2.報名地點:各選聘崗位的所屬學校。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設崗學校負責,按規定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公選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相應取消或核減選聘計劃,其中1:1開考的崗位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
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耿馬自治縣2021年公開選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
2.《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須經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三年所任教學科統測成績排名證明(由單位開具);
4.在艱苦邊遠學校任教經歷證明材料(由單位開具);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聘全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將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四)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卷面總分為100分。內容為:各招聘崗位學科基礎知識、教育學及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師德師風等相關知識。
1.筆試時間: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耿馬自治縣城關完小。
3.成績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綜合成績于筆試當天下午19:00前在縣教育體育局粘貼公布及“耿馬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
(五)成績計算
選聘的對象最終成績由三部分相加組成:綜合成績=學校類別得分+教學成績得分+筆試成績得分。
1.近三年所在學校類別得分,按年給分。計算方法:在一類學校不得加分;在二類學校每年得0.7分;在三類學校每年得1分;在四類學校每年得1.3分;在五類和六類學校每年得1.6分。三年累計最高得分不超過4分。
2.近三年教學成績按所在學校類別排名得分,按年給分。計算方法: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第四名得1.4分,第五名得1.2分,第六名得1分,第七名得0.8分,第八名得0.6分,第九名得0.4分,第十名得0.2分。三年累計最高得分不超過6分。
教學成績以學年末學業水平檢測成績平均分排名為準。小學語數綜合崗位以統測成績最好科目計算。小學共分五類進行排名,即一類學校、二類學校、三類學校、四類學校、五六類學校。
3.筆試得分,以此次卷面分計算。
(六)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崗位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如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加考一輪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如有特殊情況,報縣公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考察由選聘單位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組織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嚴把廉潔自律關。調審選聘人員干部人事檔案,查“三齡兩歷一身份”是否存在問題,就廉潔自律情況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就是否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等情況征求公安機關意見,就是否涉黑涉惡征求政法委意見,就是否存在“兩違”情況征求自然資源局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考察工作報告和考察材料。
(七)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考察和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從該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一)參加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確保選聘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有誤和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考察影響選聘工作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凡弄虛作假的,嚴肅處理,取消選聘資格。
(三)公開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選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耿馬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