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招聘專輔68人公告
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2021年8月公開招聘專輔公告
因工作需要,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8名專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詳見《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專輔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一)光明區戶籍人員;
(二)在光明區辦理的登記失業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人員需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各招聘崗位對報考人員最高年齡、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和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有具體要求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前一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和光明區專干、專輔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25日17:00。
(二)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專輔報名表》(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專輔考試報名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
5.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高中及以下學歷可不提供);
6.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4);
7.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5);
8.以下選項僅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1)光明區戶籍人員:提供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2)在光明區辦理的登記失業人員:提供深圳市光明區失業登記證明。
上述1、6、7項材料需報名者親筆簽名并按指模后掃描。
(三)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請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及掃描件一并打包,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報名材料請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和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崗位編號+聯系方式”,不按要求發送造成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名時間截止后投遞的資料不予受理,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書面材料;
2.報名材料紙質件將在資格復審時統一收取;
3.根據報考崗位,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到對應崗位招聘部門的郵箱,具體咨詢電話及郵箱詳見(附件6),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視為報名不通過。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初審后將通過電話、短信或者郵箱通知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及領取準考證,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予通知。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提供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五、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組成。本次考試統一劃定筆試合格線為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崗位參加面試考生不足1:3比例的,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但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一)筆試
報考者憑報名表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上進行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從報考該崗位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馬田街道辦事處按招聘崗位分別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九、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光明區馬田街道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投訴舉報電話:0755-21024739;
(二)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各環節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考試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體檢、公示環節,如考生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響聘用情形的,相應崗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體檢、擬聘人選。
(三)擬聘人選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體檢、擬聘人選。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七)本公告由馬田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其中涉及招聘崗位的具體問題由招聘部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
2021年8月17日
附件3: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辦事處專輔考試報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