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市教育局面向局屬學校選調教研員公告
新鄉市教育局關于面向局屬學校公開選調教研員的通知
局屬各學校:
為充實市級教研隊伍,強化教研力量,發揮保障基礎教育質量的重要支撐作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基﹝2019﹞14號)文件精神,擬面向局屬各學校公開選調學科教研員,具體事項通知如下(本通知同時在市教育局網站發布):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選調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選調范圍
面向局屬各學校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優秀教師、兼職教研員。
(二)崗位及人數
面向局屬學校公開選調符合學科崗位的教研員共10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甘于為新鄉教育事業服務奉獻。熱愛教研工作,團結協作能力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本科以上學歷,本學科6年以上一線教學經歷,中學一級以上教師職稱,市級優質課一等獎以上獲得者,主持并完成過市級以上課題(或在中文核心期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過本學科本專業的文章)。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并受過處分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或處分期未滿的;
3.檔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虛作假的;
4.屬于國家、省、市另有規定不能流動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專業發展評價、面試、體檢、遞補、考察、公示和辦理入職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至8月23日。
2.根據報名條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3.報名材料
(1)填寫《新鄉市教育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表》(附件2)。
(2)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參加定期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和現任職稱聘任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獲獎證書、課題成果(立項、結題和學術交流的相關支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附件3)。
(5)論文需提供雜志封面、封底、目錄和正文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需列出清單,均以圖片形式(JPEG或JPG格式)于8月23日前提交電子文檔(郵箱地址308569644@qq.com);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認的視為無效材料;除報名時報送以上相關材料外,紙質復印件蓋章版請于2021年 8月 23 日前報送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教學研究室524房間(紙質復印件須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審核后不予退回)。
(6)聯系人:段東輝 聯系電話:2023526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選調工作方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時間初定于2021年8月 24 日至 27 日進行,資格初審結果以“通過”或“不通過”呈現,請報考人員于2021年8月 30 日至8月 31 日在市教育局查看初審結果(受疫情影響,時間或許有所調整,以實際公布的時間為準)。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的現場資格確認安排在面試當天進行,需提供報名時所提交材料原件。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資格。
(三)專業發展評價
專業發展評價分值為100分,由新鄉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并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專業發展評價。崗位前5名且原始分高于30分(含30分)的進入面試環節(附件3)。
(四)面試
面試由新鄉市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選調。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
總成績=專業發展評價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等條件下,學校分管教學工作的中層干部優先考慮。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程序、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醫院(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由新鄉市教育局臨時指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七)遞補
體檢不合格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將根據崗位實際需要,按照規定程序,依據應聘者總成績依次遞補。
(八)考察
面試合格者由新鄉市教育局進行實地考察,采取查閱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由所在單位出具政審意見,新鄉市教育局協調新鄉市信用信息中心對選調人員進行個人誠信核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將在新鄉市教育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若有異議,請以書面方式向新鄉市教育局選調工作監督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提出異議者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有效聯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十)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崗位要求開始履行職責,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新鄉市教育局根據基礎教研室編制空缺情況,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群眾、社會和輿論的監督,及時受理舉報,并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二)選調通知最終解釋權歸新鄉市教育局。
新鄉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