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西州花垣縣中小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花垣縣2021年中小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縣域內教師隊伍均衡配置,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教師流動機制,促進全縣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從全縣學校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擇優選調的原則;
(二)堅持以編定崗、按需調配的原則;
(三)堅持學科對口、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全縣內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二)所有報考者按照教師資格證的學段報考,中學教師資格證者不能報考小學。
(三)2018年(含2018年)之前參加工作;
(四)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合格(參加工作當年年度考核結論為“不定等次”的視為合格),且任教學科成績處于本校同年級相同學科中等以上水平;
(五)身體健康,能堅守工作崗位一線工作;
(六)選調人員須服從新單位班主任及教育教學工作安排;
(七)選調人員聘用到新單位,如因受新單位崗位設置職數限制,不能聘用到相應職位層次,須接受高職低聘,否則,不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師德師風有嚴重問題的;
2、受到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3、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理未過處分期的;
4、患有嚴重疾病,影響日常教育工作的。
(九)參選者報名時需持有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花垣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報名表》(附件1)。
三、優惠政策
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到農村學校任教者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城區學校學教師選調到農村學校任教者,同等條件下在職稱評審、評優評先時優先。
(二)城區學校學教師選調到農村學校任教者,同時享受鄉鎮工作津貼、人才津貼等各項農村教師待遇。
(三)城區學校擔任中層干部及以上職務的教師選調到農村學校任教者,可優先考慮擔任新學校中層干部及以上職務。
(四)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3年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根據本人意愿可調回城區學校任教。
四、選調方式
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其中面試程序為現場抽簽、現場備課、現場上課、現場打分。
五、選調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20日(8:00-18:00)。
(二)報名地點:花垣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
(三)面試時間: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
(四)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2021年8月20日10:00—18:00到縣教體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六、選調職位職數、計劃及要求
詳見《2021年花垣縣中小學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崗位表》(附件2)
七、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選調信息在“花垣教體”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媒體公布。
(二)報名
1、報名對象報名時需提供2寸免冠照片2張;
2、每所學校每個學科最多限報2人,每個教師限報一所學校、一個職位;
(三)教體局對報名人員開展資格審查認定,對符合條件者發放準考證。
(四)面試
1、面試方式:備課時間為30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以內;
2、面試分數:滿分100分。
(五)確定擬調對象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選調對象。若因資格審查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則從同一崗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辦理手續
擬調人員由縣教體局統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八、紀律要求
(一)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出現問題,嚴肅處理。
(二)報考人員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弄虛作假現象,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并取消其三年內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資格。
(三)報考人員要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選調,服從安排。報考人員若有疑問,應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侮辱、誹謗、誣陷或威脅工作人員的,取消選調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報考人員要嚴格按照《2021年花垣縣公開選調教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報考人員告知書》(附件3)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不配合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五)為增強選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特設舉報電話:
花垣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0743-7216019。
花垣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0743-7221403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花垣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花垣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2021年花垣縣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考試報名表.xlsx
附件3:2021年花垣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