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廣元蒼溪縣農業農村局選聘鄉村植保員31人公告
蒼溪縣農業農村局關于選聘2021年鄉村植保員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省級財政農業公共安全與資源保護利用工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1〕201號)要求和《四川省鄉村植保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結合全縣農業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解決植保技術進村入戶“最后一公里”問題,夯實基層植保體系,為及時準確掌握病蟲害發生發展動態,指導農戶科學防病治蟲提供技術支撐和人才保障,現就公開選聘2021年鄉村植保員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人數
擬在全縣31個鄉鎮,每個鄉鎮公開選聘1名鄉村植保員,共計31名。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二)熱愛農業農村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配合工作積極,在當地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影響力。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55周歲以下,性別不限,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豐富的種植業生產實踐經驗、有較高的技術專長,目前正在鄉鎮從事種植業生產技術推廣人員(非在編人員)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植保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技術骨干優先考慮。
(五)有違紀違規和不良信譽者,不得報名。
三、選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本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推薦、資格審核、考核面試、公示、確定人選、簽訂服務合同、統一培訓等程序,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鄉村植保員選聘工作。
(一)發布公告:縣農業農村局通過蒼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推薦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8月25日截止。
2.報名地點:各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報名時攜帶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提供原件、提交復印件)。鄉鎮人民政府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出具推薦意見和廉政審查結論(每個鄉鎮只推薦1名)。
3.交表時間:各鄉鎮于8月27日前將報名審核表(見附件)及相關證件復印件交到蒼溪縣農業農村局植物保護站(蒼溪縣陵江鎮江南干道二段120號政務中心六樓),聯系人:任小平、趙小君,聯系電話:13980165551,13881247857。
(三)資格審核:縣農業農村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凡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核面試:縣農業農村局對資格審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統一進行考核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聘人員:根據選聘崗位的職數,按照面試專家意見,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
(六)公示:擬選聘人員名單將通過蒼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相關手續:對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由縣農業農村局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聘用服務合同。
四、崗位職責
選聘的鄉村植保員,承擔植保員“一兵三員”工作職責。
(一)作為病蟲情報偵察兵。按照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植保機構確定的農作物病蟲害監測對象,深入田間地頭調查病蟲害發生情況,每周調查不少于1次,每次調查點數不少于5個,記錄成冊及時上報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二)作為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員。宣傳《農藥管理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每月宣傳不少于1次;
(三)作為病蟲防治技術指導員。在當地農作物病蟲害發生關鍵時期,指導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戶開展病蟲害防治工作,做到重發田塊指導防治全覆蓋,帶動所在鄉鎮大面積開展病蟲防治;
(四)作為農藥使用情況調查員。調查匯總當地農藥使用情況,每月調查戶數不少于15戶,并及時上報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五)縣農業農村局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聘期及待遇
1.聘任期限:服務合同實行一年一簽。
2.勞務補助:
(1)補助標準:根據工作承擔任務輕重確定植保員補助待遇,陵江鎮、元壩鎮、龍山鎮、歧坪鎮、龍王鎮、東溪鎮補助標準為1.2萬元/人·年,橋溪鄉、白山鄉、彭店鄉、浙水鄉、亭子鎮、白鶴鄉補助標準為0.8萬元/人·年,其余鄉鎮補助標準為1萬元/人·年。
(2)支付形式:鄉村植保員勞務補助每月由縣農業農村局財務股按時打卡支付。勞務補助發放分兩部分,按核定補助標準總額實行每月打卡和年度考核各占50%左右。
補助標準 (萬元/人·年) |
每月打卡金額(元) |
年度考核補發 金額(元) |
備 注 |
1.2 |
500 |
6000 |
|
1.0 |
420 |
4960 |
|
0.8 |
350 |
3800 |
(3)人身意外保險:由鄉村植保員自行購買,簽訂服務合同時進行約定。
六、考核管理
(一)考核
對鄉村植保員考核分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內容與勞務補助掛鉤。
1.平時考核: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考核,重點按工作職責考核鄉村植保員履職盡責情況。
2.年度考核: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共同考核,重點考核履職情況、管理情況及滿意度。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差。得分85分—100分的為“優”,剩余勞務補助金按100%予以補發;得分60分—84分的為“良”,只補發剩余勞務補助的70%;得分60分以下的為“差”,剩余勞務補助一律不予補發。
(二)解聘
根據《四川省鄉村植保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在聘期內,鄉村植保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鄉村植保員連續兩月未完成本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九條所要求工作任務的;
2.鄉村植保員未認真履職盡責,造成當地因病蟲害防治不到位引起農作物成片減產的;
3.對瞞報病蟲害發生情況,造成重大影響的;
4.年度考核結果為“差”的。
對予以解聘的人員,經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會議討論研究同意,作出解聘決定并書面通知本人。
蒼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