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揚州市寶應縣西安豐鎮公益性崗位信息公示及招聘公告
揚州市寶應縣西安豐鎮2021年度公益性崗位信息公示及招聘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我鎮面向社會提供若干個公益性公共服務就業崗位。現予公示,公示時間2021年8月20日-8月26日。
一、招聘程序及方法
1、招聘(安置)對象
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本鎮戶籍登記失業人員中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員: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的;
(三)特困職工家庭的;
(四)殘疾的;
(五)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
(六)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
(七)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
(八)優撫對象家庭的;
(九)軍隊退役的;
(十)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
(十一)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2、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
應聘公益性崗位安置的,須經過村(社區)、鎮、縣三級人社基層平臺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流程。
3、招聘方式
采取公開招聘和基層就業服務平臺推薦形式確定。
(1)公開招聘。
通過網絡招聘會或現場招聘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報名時間:2021年8月27日—9月2日,招聘信息地址:西安豐發布APP或鎮社會事業局。
(2)推薦確定。
村、社區人社基層平臺根據轄區內的就業困難人員情況進行推薦。
4、公益性崗位的招聘安置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無人報名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3)報名人數超過崗位數的,由崗位單位與鎮政府根據就業困難人員的年齡、家庭等因素,優先安排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優先照顧無法外出、無業可扶的農村低收入人員,優先安排家庭人均收入低的人員;
(4)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前須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5)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勞動合同期滿解除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中經濟補償金的有關規定。
二、公益性崗位工資待遇及補貼
公益性崗位工資待遇根據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用人單位可根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量合理確定工資標準,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并依法為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h人社部門根據安置人數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用人單位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
三、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
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到期仍符合安置條件的需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四、人員管理
1、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的日常管理,制定崗位職責、日常考勤等相應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
3、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應自覺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五、崗位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和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1、安置人員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雙方協商一致的;
3、符合《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中關于就業困難人員資格退出規定的;
4、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再就業的;
5、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6、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不適宜繼續工作的其他情形。
出現以上情形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將減少人員情況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六、本公告由寶應縣西安豐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