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深圳技師學院第一批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深圳技師學院2021年第一批選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深圳技師學院于2021年公開選聘高技能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4名,具體崗位見《深圳技師學院2021學年第一批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選聘范圍及條件
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技工院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95號)規定,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計劃表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年限等涉及資歷條件、獲取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者請登陸深圳技師學院人才招聘網絡平臺(https://zp.ssti.net.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進行報名。
(二)報名上傳資料
應聘者個人簡歷、身份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相對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自2021年9月1日9:00至2021年9月3日17:00(共3個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名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或查看相關信息,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3.報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真實、準確、有效,弄虛作假或未按要求上傳材料,按無效報名處理;
4.考生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考生所學專業以報考者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報考者可根據崗位設置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對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果崗位要求二級專業科目,則相應的三級專業都可報考;如果崗位要求的是三級專業科目,則只有該專業符合崗位要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初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報名者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
四、資格初審
(一)資格初審時間及地點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深圳技師學院。應聘人員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到達資格審查地點的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初審辦法
所有在指定時間完成報名的應聘者,均列為資格預審人員。報名采取誠信申報的方式,資格預審由學校根據報名人員網上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資格預審合格的,擇優確定現場資格審查人選,由學校統一通知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在9月5日前未通知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預審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資格審查。
(三)資格初審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滿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經歷證明)及社保繳費記錄。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為工作經歷;
(2)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考生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資格初審不合格。
2.應聘人員須本人按時到現場參加資格初審。
3.資格初審只是對應聘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審查結果為準。
4.本次招聘關于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
5.應聘人必須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
五、考核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由學校根據崗位擬聘用名額的3倍擇優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若該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均進入考核。考核時間、地點及考核內容另行通知。
六、考核結果公布
根據考核成績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及考察環節人選,并在深圳技師學院網站公示7日。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察及資格復審
學校組織現實表現考察。重點考察政治表現,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對考察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八、聘用審批
(一)擬聘人員確定
經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結束后,擬聘人員經學校黨委會審定并報局黨組審批。
(二)公示
經局黨組審批同意后,擬聘人員名單在深圳技師學院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的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經校黨委會審定后,校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擬聘人員經公示,被投訴查實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本公告由深圳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其他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亓老師,+86-0755-83774506
唐老師,+86-0755-83751274
附件:
1.深圳技師學院2021年第一批選聘事業編制人員計劃表.xlsx
深圳技師學院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