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云浮羅定市委組織部選調公務員公告
中共羅定市委組織部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等法規,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和編制、職級職數空缺等情況,我部決定面向全市選調公務員。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干部選拔任用標準。
二、選調范圍及職位
在羅定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中選調4名四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三、選調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對黨絕對忠誠;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經歷計算截至2021年8月23日;
(四)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8月23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有違紀違法記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不宜選調到市委組織部工作的。
3.違反規定提拔任用、調動工作的。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工作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以及不符合公務員回避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選調的情形。
四、報名
報名者到市委組織部辦公室現場報名。報名時,報名者應提交《中共羅定市委組織部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年主要工作成績材料(字數1000字左右),其中受到縣級及以上的表彰獎勵和在縣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文章,須提供證明材料。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0日。報名聯系人:吳冬,聯系電話:3722312。
五、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組織資格初審,綜合考慮報名者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現實表現、近年主要工作成績等情況,擇優確定進入筆試人員。筆試時間及具體安排,由市委組織部通知報名者及其所在單位,未進入筆試范圍的不再通知。
六、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入圍面試。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在市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七、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考生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八、成績合成
綜合考試成績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計算,計算公式為: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綜合考試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并列,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學歷高低、基層工作年限長短順序確定名次。
九、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十、考察和公示
初步考察。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檔案進行審核并到其所在單位進行深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
實踐考察。經初步考察合格的,由市委組織部商考察對象所在單位,以借調的形式到市委組織部跟班實習3個月。
綜合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市委組織部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并符合干部調動規定的,由市委組織部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研究任職職位。
十二、有關事項
此次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
中共羅定市委組織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