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招聘5人公告
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為縣處級,主要承擔全省淡水漁業研究和應用推廣等相關工作。單位辦公地點位于浙江湖州市吳興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5個崗位共5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和具體要求見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的,凡符合崗位條件者均可應聘。
部分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下列三類情形者視同對待: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從2019年7月起算)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2020年10月后畢業,按畢業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1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受聘人員符合招聘單位當地政府人才引進補貼政策的可享受購房安家補貼。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
所有崗位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8月25日-9月2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均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考試不間斷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0月10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需參加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安排于筆試成績公布后一定時間內在網上通知。
3.面試。
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查崗位認知、綜合素質、適應能力和專業水平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一般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名單。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農業信息網(http://nynct.zj.gov.cn/,政務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專題專欄/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浙江農業信息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考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關安排。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農業農村廳機關紀委,0571-86757790;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0571-86757656;傳真:0571-86757657。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咨詢:浙江省淡水水產研究所:0572-2042418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