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市向曉春學校選派支教教師的公告
豐城市關于向曉春學校選派支教教師的公告
為提升曉春學校辦學質量,打造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經研究同意,在全市初中選派8名優秀中青年教師到曉春學校支教,特制定本辦法。
一、選派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全市初中中青年優秀教師。
(二)條件
1.教齡三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生);
3.有初中畢業班教學經歷;
4.政治立場堅定,教學業務能力強,德才兼備,近三年獲得過經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含聯合組織)所任教學科優質課競賽豐城市一等獎或宜春市二等獎及以上者,不需參加說課,直接選派。均為獲獎者層級高的優先,層級相同者教齡長的優先,教齡相同者年齡大的優先。
二、選派科目及數量
語文、數學、英語各2名,政治、歷史各1名,共8名。
三、選派辦法
(一)報名
1.時間:8月25日14:30至26日11:30(工作時間)。
2.地點:新城小學行政樓3樓階梯教室。
3.上交材料:教師本人攜帶“支教教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貫穿選派工作全過程。
(二)說課
1.時間:8月28日,上午9:00開始。
2.地點:暫定新城小學行政樓3樓階梯教室。
3.內容:本市現行使用的本學科初中全部內容。
4.要求:參照省考招聘教師面試要求。
(三)審批
根據說課情況,提出擬派人選報市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后,確定選派教師。
四、選派教師管理
選派教師以支教形式選派到曉春學校,由曉春學校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支教政策及待遇
(一)農村支教教師
1.支教時間為五年,與市人社、教體部門簽訂支教協議,確保支教期間和支教期滿后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2.在原單位工資福利不變;
3.享受曉春學校教師特殊津貼;
4.支教期滿后,且五年中每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者,調入有空編的城區初中學校任教。
(二)城區支教教師
1.支教時間為三年,與市人社、教體部門簽訂支教協議,確保支教期間和支教期滿后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2.在原單位工資福利不變,課后延時服務費享受全校教師平均值;
3.享受曉春學校教師特殊津貼;
4.支教期滿后,且三年中每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者,可按照個人意愿調入有空編的其他城區初中學校任教。
豐城市教育體育局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赴曉春學校支教教師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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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教學校 |
擔任班主任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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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學校任教起始時間 |
任教學科 |
現聘任 專業技 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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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學歷層次 畢業學校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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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址 |
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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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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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獲 榮 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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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學校意見: 校長(簽名):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支教協議書
(農村教師)
甲方:豐城市人社局、豐城市教體局
乙方: (身份證號: )
為解除乙方后顧之憂,確保乙方在支教期間和支教期滿后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選派乙方到曉春學校支教,時間為五年(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支教期間乙方由曉春學校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乙方支教期間,在原單位工資福利不變。
四、享受曉春學校教師特殊津貼。
五、支教期滿后,且五年中每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者,可調入有空編的城區初中學校任教。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執一份,協議一經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支教協議書
(城區教師)
甲方:豐城市人社局、豐城市教體局
乙方: (身份證號: )
為解除乙方后顧之憂,確保乙方在支教期間和支教期滿后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選派乙方到曉春學校支教,時間為三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支教期間乙方由曉春學校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乙方支教期間,在原單位工資福利不變,課后延時服務費享受全校教師平均值。
四、享受曉春學校教師特殊津貼。
五、支教期滿后,且三年中每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者,可按照個人意愿調入有空編的其他城區初中學校任教。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執一份,協議一經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