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科技人才理論、政策和發展狀況研究,科技人才專項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務等工作,推進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修養和敬業精神,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精神狀態好;
3.具有較強的業務工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具有明顯的發展潛力,具有奉獻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及勤奮精神;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的可放寬至40周歲。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科技人才政策管理與研究崗3名
崗位職責:
開展科技管理和科技創新政策研究工作,參與國家科技人才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訂和推進落實工作;承擔有關人才理論和政策研究,結合人才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數據統計、情勢分析、評估評價等任務。
崗位要求:
(1)熟悉國家科技及人才相關政策法規,從事過科技規劃制定、科技政策和改革,或人才理論研究工作。
(2)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研究分析、組織協調、報告撰寫、英語應用和口頭表達能力。
(3)具有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不限。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9月10日17:00前將應聘材料(包括本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電子版材料)及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郵箱:zhaopin@sttc.net.cn。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選。考試時間及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將在科技部網站及人才中心網站上公布。
3.考試(筆試、面試)。筆試采取線上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業務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排序,按1:5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不足1:5的,按實際參加人數確定,成績不低于60分方有資格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溝通協調、口頭表達和崗位適應能力等。考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等將在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網站上公布。
4.考察、體檢。綜合筆試和面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1:1確定考察人選,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執行。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是否依成績遞補。如需遞補將直接電話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體檢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5.公示。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四、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按時間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配合完成公開招聘有關工作,過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來訪。
2.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實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如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實、證件造假、作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請及時查看科技部、人才中心門戶網站,掌握資格審查結果、考試名單及其他相關信息。對未通過資格審核或筆、面試者,不再單獨通知。
5.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聯系電話:010-68598390
電子郵箱:zhaopin@sttc.net.cn
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
2021年8月24日
附件:科學技術部科技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應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