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連云港灌云縣招聘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60人公告
2021年灌云縣公開招聘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工作,根據《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開發60個基層公益性崗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原則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各類用人單位開發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認定,主要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開發管理堅持政府主導,堅持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原則。堅持依法依規、公平公開、精準精確、應保盡保原則。
二、招聘人數
計劃招聘60個基層公益性崗位。其中“鄉村振興”專干30個,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招聘,具體崗位需求表另見縣委組織部發布的招聘公告;面向就業困難人員招聘鎮(街)、村(社區)公共服務崗位30個,由各鎮(街)負責組織招聘,具體崗位需求表見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失信等不良記錄;
(二)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素質,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踏實肯干;
(三)具有灌云縣戶籍或常住地為灌云縣,身心健康,能達到通用體檢標準。
(四)經過人社部門登記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條件是登記失業人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鎮(街)人社服務中心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的;
3.特困職工家庭的;
4.殘疾的;
5.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
6.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
7.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
8.優撫對象家庭的;
9.軍隊退役的;
10.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21年8月27 日- 9月3 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
2、地點:各鎮街人社服務中心,詳細地址見附件二。
3、報名需要攜帶材料:報名表(附件三)一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就業創業證》(就業創業證中第七頁要做過困難人員認定登記,否則不符合條件)原件、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高中以上學歷提供,高中及高中以下學歷不用提供)
五、招聘流程聘及管理
1、“鄉村振興”專干招聘流程另見縣委組織部發布的招聘公告。
2、面向就業困難人員招聘鎮(街)、村(社區)公共服務的30個崗位,由各鎮(街)自行負責組織報名、確定適當考核方式、考察體檢和錄用等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報考資格條件等情況,在紀檢、監察、公安部門有不良記錄的視為不合格。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各鎮(街)確定擬聘用人員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報縣人社局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簽訂公益性崗位就業協議。聘用人員的工作崗位、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由各鎮(街)負責。
六、聘用及待遇
公益性崗位工資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各鎮(街)要按時發放工資、繳納社保,并按月向縣人社部門申報資金補貼。涉及人員增減(出現不再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等情況,需在10日內函告縣人社局,及時終止各項補貼。公益性崗位最長不超過3年,期滿終止,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年齡(以身份證年齡為準)。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