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衢州衢江區招聘禁毒專職社會工作者4人公告
2021年衢江區面向社會招聘禁毒專職社會工作者公告
為滿足我區禁毒工作用人需要,根據《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衢江區禁毒辦禁毒專職社會工作者公開招聘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4名。具體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公開招聘禁毒社會工作者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體條件、心理素質,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
(四)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熟悉各類辦公軟件的運用和新媒體制作推廣。
(五)年齡35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9月6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報考者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要求以報考時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崗位待遇
禁毒社會工作者實行勞務派遣制管理,即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區禁毒辦或下屬鄉鎮禁毒辦工作。待遇為月工資3000元+考核獎金,具體不同崗位相應增減,另繳納五險一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前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21年8月27日通過衢江區政府網(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欄發布。并在該欄公布招聘過程的后續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發布的招聘信息,明確有關事項要求。
(二)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9月6日9:00-2021年9月8日17:00
報名地點:衢江區信安東路39號衢江公安分局三樓禁毒大隊。
2.資格審核
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衢江區公安分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審核的現場直接發放筆試準考證。本次招聘報名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資格審查需要提供《2021年衢江區公開招聘禁毒社會工作者資格審核表》及所需提供原件的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現場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及裝訂順序如下:
(1)按要求填寫信息、貼上照片的《2021年衢江區禁毒辦禁毒專職社會工作者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主動提供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衢江區公安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為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3.公布核減崗位
按照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數將相應核減直至核銷。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浙江省禁毒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內容。
2.筆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面試
1.對筆試合格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
(1)面試為半結構化面試,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五)體檢
1.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3.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六)考核
1.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2.應聘人員放棄考核資格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相關崗位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衢江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的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未經招考單位同意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因此,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區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及單位無關。
(四)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負責解釋及研究決定。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2021年8月27日
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公開招聘禁毒社會工作者人員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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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招聘計劃數 |
性別要求 |
戶籍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咨詢人及電話 |
備注 |
1 |
衢江區禁毒辦 |
禁毒社工1 |
執法輔助 |
2 |
男 |
衢州市本級(柯城、衢江) |
35周歲以下 |
高中(中專及以上) |
不限 |
熟悉各類辦公軟件的運用,能夠熟練運用新媒體軟件(制作推廣微信、抖音等); |
熊青木13615702532 |
|
2 |
衢江區禁毒辦 |
禁毒社工2 |
執法輔助 |
2 |
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