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恩施市建始縣鄉村振興局選聘公告
建始縣鄉村振興局2021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建始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部分事業單位使用空編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通知》(建編發【2021】33號)精神,縣鄉村振興局擬在全縣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中公開選聘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選聘工作堅持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達到優化用人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促進各項事業發展的目的。
二、選聘對象
從全縣在職在編人員(含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的在冊人員)中公開選聘工作人員2名。不含新聘用人員,截止2021年8月31日首次合同服務期未滿人員。
三、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實行現場命題、現場答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報考崗位的相關知識。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擬聘用人員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及以上。
四、選聘計劃和崗位:
選聘單位及崗位見《建始縣鄉村振興局2021年公開選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報考人員需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在人事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算至2021年8月31日止);
(6)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7)新錄(聘)用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它情形。
六、選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2日至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鄉村振興局二樓綜合協調組。
3、資格審查:縣鄉村振興局負責資格審查。
(1)對報考者的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報考者資格不符,取消選聘資格。
4、報名時須提交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等崗位條件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張;
(4)現工作單位新聘用人員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填報《建始縣鄉村振興局2021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二)組織面試
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計劃選聘崗位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報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開考。面試工作由縣鄉村振興局負責組織。面試題一般為3至5題,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面試考官采取臨時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體檢
體檢時間:2021年9月中旬,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縣鄉村振興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組織人員體檢,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需在60分及以上。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出現不符合條件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四)確定擬聘人員
按照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面試總分相同的,采取面試加試一道題的辦法確定擬聘對象。
公示期間,若對擬聘人有異議且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資格并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辦理調動手續與崗位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對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聘人員在選聘崗位等級內,符合條件,競聘上崗。
七、注意事項
(一)參加選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時到縣鄉村振興局二樓綜合協調組領取面試準考證。
(二)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三)考生考試期間禁止使用通訊工具。
聯系電話:0718-3223528
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始縣鄉村振興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建始縣鄉村振興局2021年公開選聘崗位計劃表 - 副本.xls
附件2:建始縣鄉村振興局2021年公開選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