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龍巖連城縣度鄉村振興儲備人才引進公告
連城縣2021年度鄉村振興儲備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引導鼓勵連城籍大學畢業生回家鄉干事創業,根據《中共連城縣委辦公室 連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人才集聚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的十一條措施>的通知》(連委辦發〔2020〕47號)精神,現就2021年度引進鄉村振興儲備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名額
本次擬引進鄉村振興儲備人才10名,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5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截止,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
三、引進條件
1.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師范大學、華僑大學)和省內其他本科院校(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集美大學、福建工程學院、閩南師范大學、閩江學院、廈門理工學院、龍巖學院)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連城籍畢業生;
2. 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2年8月9日后出生);碩士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0年8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齡不超過32周歲(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
3. 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
4. 報名截止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6. 近五年未在連城縣域內就業過;
7. 專業符合與鄉村振興緊密聯系的現代農業、水土保持與生態林業、水利水電、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文化事業、旅游管理、經濟貿易、財政金融、會計與審計等11個相關行業所列專業(見附件1)。
四、工作安排
引進后入編到鄉鎮事業單位相關崗位,先安排到村任職不少于7年;所安排任職村為軟弱渙散黨組織所在村或鄉村振興試點村、實績突出村并擔任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委會主任助理。
五、引進程序
(一)報名
本人填寫《連城縣2021年度鄉村振興儲備人才引進報名表》一式四份(已參加工作的需經工作單位同意),紙質版報名表、身份證、學信網學歷和學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送至連城縣農業農村局(連城縣鄉村振興局)(地址:連城縣北大東路55號,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597-8922527),電子版報名表發送至郵箱:lcxxczxb@163.com。
(二)資格審查
縣鄉村振興局對申報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報縣人社局。縣人社局對縣鄉村振興局提交名單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后提交縣委人才辦復審匯總。
(三)筆試
通過初審人員需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申論,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結構化面試
筆試后安排面試,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五)面談考核及確定初步引進人選
由引進人才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面談考核組,按筆試及面試總分(采取百分制,筆試×50%+面試×50%=總分)從高到低確定面談考核人選(本科生、研究生分別排名、分別確定,總分成績相同時,以面試分數排序,若面試分數仍相同,則加一場面試,以加試分數定排名)
(六)考察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擬引進對象的廉潔自律、綜治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人事檔案等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八)安排崗位及社會公示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引進人選,根據擬引進人選專業、工作經歷等具體情況安排相應崗位,經縣委組織部研究并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予以為期5個工作日的社會公示。
(九)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簽訂不少于7年的服務期協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政策待遇
(一)工資福利
本次引進的人才為編制內引進,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享受用人單位同級別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可加入所在鄉鎮工會組織并按要求繳交工會會費后,享受工會相關福利待遇。
(二)購房補助
引進期間在連城縣購買首套住房的,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分別按博士生30萬元、碩士生20萬元、本科生10萬元的標準給予購房補助,省內其他本科院校分別按博士生15萬元、碩士生10萬元、本科生5萬元的標準給予購房補助。
(三)創業扶持
給予鄉村振興儲備人才5萬元一次性創業補助,用于扶持工作所在村1—2個產業發展項目,認定為優秀創業項目的給予最高30萬元、最長3年貸款期限的全額貼息支持。
(四)子女就學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的子女入讀幼兒園或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按本人意愿自主擇校。
(五)就業服務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博士生、碩士生的配偶及其成年子女未就業的,由用人單位會同人社等有關部門推薦就業;配偶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的,可調入相同性質空編單位。
七、加強培養
鄉村振興儲備人才在駐村服務期間,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有關規定在職稱評聘、提拔使用中優先考慮。擔任事業副科級領導職務后,仍繼續駐村服務直至滿7年的,可繼續享受人才待遇,列入引進人才管理;提前結束駐村服務期的,需退回已發放購房補助,不再享受人才待遇,不列入引進人才管理。
八、咨詢聯系
本公告未盡事宜,可通過電話垂詢。
聯系電話:
縣委人才辦:0597-8922831
縣人社局:0597-3128789
縣鄉村振興局:0597-8922527
中共連城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城縣鄉村振興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1:連城縣2021年度鄉村振興儲備人才引進指導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