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入伍高校畢業生160人公告(5號)
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伍高校畢業生公告(5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印發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吉市人社聯發〔2016〕6號)、《關于印發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編入伍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人社發〔2020〕50號)等法規文件要求,吉林市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擬面向2021年入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計劃面向入伍高校畢業生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0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其條件詳見《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伍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崗位條件和國家、軍隊關于征集高校畢業生的條件,并在2021年秋季吉林市屬縣(市)區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省政府和省軍區征兵命令中的年齡條件。
(二)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服務期限已滿或無服務期限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及所在單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沒有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的人員;
5.往年參加過義務兵征集(二次入伍)但未服滿義務兵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政紀、軍紀處分的。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征兵體檢和政治考核雙合格男兵預征對象,參加現場報名,且只能在入伍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事業單位中選擇1個崗位,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報考崗位所屬縣(市)區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提醒考生注意:本次招聘不再進行調劑,請考生慎重選擇招聘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21年9月2日下午13:30-16:00,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報名地點,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三)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考船營區所屬崗位:吉林市船營區琿春街慶豐胡同2號船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3室(船營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432-66097826;
報考昌邑區所屬崗位:吉林市昌邑區中興街105號昌邑區人民政府205室(昌邑區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0432-62755111;
報考豐滿區所屬崗位:吉林市豐滿區吉林大街76號豐滿區人民政府3號樓312室(豐滿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與職員管理科),0432-64661524;
報考龍潭區所屬崗位:吉林市龍潭區遵義東路65號龍潭區人民政府623室(龍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一),0432-63041823;
報考永吉縣所屬崗位:永吉縣口前鎮站前路768號永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304室,0432-64239365;
報考磐石市所屬崗位:磐石市振興大街777號磐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事業科,0432-65222248;
報考蛟河市所屬崗位:蛟河市新區紅葉大街59-2蛟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432-67250751;
報考舒蘭市所屬崗位:舒蘭市舒蘭大街4480號舒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0432—68250158;
報考樺甸市所屬崗位:樺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432-66224401。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市、區)人社部門成立報名資格審查小組,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報名者須攜帶以下材料:
1、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職業)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攜帶《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伍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
3、攜帶近6個月內正面免冠的證件數碼彩色1寸照片4張(不限底色)及電子版照片1份。
4、在編在崗人員須攜帶《在編在崗人員報考意見表》(附件3)。
5、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人員(二次入伍),除需提供規定材料外,還需攜帶《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人員審核表》(附件4)及退伍證。
五、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由吉林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面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面試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待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發放。
如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人員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亦相同,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
六、擬聘用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lcity.gov.cn/)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七、簽訂協議書
對擬聘用公示無異議的,且被兵役機關批準入伍的,受聘人員與入伍所在地縣(市)區的編制、人社、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征兵辦簽訂《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帶崗入伍退役安排協議書》(以下簡稱《退役安排協議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在新兵入伍起運前暫緩簽訂《退役安排協議書》,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予以簽訂《退役安排協議書》;截止到新兵入伍起運仍無法查實的,取消簽訂資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員服義務兵役期滿退役后,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接收意見和簽訂的《退役安排協議書》到入伍所在地退役軍人安置工作辦公室報到。報到后,入伍所在編制、人社部門及接受單位自退役軍人報到之日起3個月內為其辦理落編落崗手續。
九、有關規定
(一)服務年限規定。
本次招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調劑使用的,可在本部門用人單位系統內流動),不得再次報考吉林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二)退役后不予落編上崗情形。
1.因個人原因未服滿義務兵役的。
2.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軍紀政紀處分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3.服役期間被選拔為軍官的。
4.退役后符合國家規定安置政策的,由個人自愿選擇安置方式。
5.退役后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報到超過30天的。
6.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
(三)紀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面試、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應征高校畢業生在征兵報名至入伍起運前,在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未被批準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的,即刻取消事業單位聘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擬聘資格,并依情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已經聘用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考生參加征兵及事業單位招聘期間要盡量保持在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活動或發生人員接觸。招聘期間相關疫情防控工作,以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為準。招聘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違反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導致無法參加此次招聘考試的,產生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十、信息發布及咨詢服務
(一)信息發布網站和媒體。
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lcity.gov.cn/)。
(二)咨詢服務。
本次招聘的報名和政策咨詢詳見附件1,附件1由各招聘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補充公告。
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2021年吉林市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伍高校畢業生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