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浙江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94人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2021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94人,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3日9:00-9月7日17:00,筆試時間為9月25日,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資料推薦:2021事業單位系統班:職測+綜合
浙江省湖州市2021年下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規定和我市市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4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21年下半年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019年、2020年畢業且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兩年擇業期內(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
初次就業求職期相當的留學人員(2020年10月后畢業,按畢業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
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于2021年畢業,有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
上述符合“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生”范圍的,亦可選擇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的崗位報名。
2.社會人員。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
3.戶籍不限。
4.學歷要求不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上述人員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須同時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需執(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9月7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21年9月7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5年9月3日至2003年9月7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1990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行;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含縣區)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4)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9月3日9:00-9月7日17:00。
報名統一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須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自愿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部分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印證材料(工作經歷除外)原件掃描件另發送至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的,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9月4日9:00-9月8日17:00。
應聘人員登錄網報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三)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9月8日19:00-9月10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辦理網上繳費,繳納考試費10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9月21日9:00-9月25日24:00。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9月25日上午
筆試科目為:9:0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滿分均為100分,結合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到10:00點將收起《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答題卡。應聘人員必須按照筆試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指定網站進行公布。
筆試總成績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原始成績相加。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招聘人數3人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崗位特點,湖州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秘書處英語翻譯崗位須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在筆試結束后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按照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2)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筆試與專業測試總成績,并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若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留學人員應提供入學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輔證材料。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英語翻譯崗位按筆試與專業測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進行,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需專業測試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20%+專業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復試。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征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發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上述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3.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4.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3398732,2021199。
5.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或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6.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調整筆試、面試時間的,將另行通知。具體防疫要求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