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建始縣審計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建始縣審計局2021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建始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部分事業單位使用空編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通知》(建編發〔2021〕33號)精神,縣審計局擬在全州在職在編人員(含建始縣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在冊人員)中公開選聘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工作人員3名,現公告如下:
選聘工作堅持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達到優化用人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促進各項事業發展的目的。
二、選聘對象
從全州在職在編人員(含建始縣農村公益性服務組織的在冊人員)中公開選聘工作人員3名。不含新聘用人員,截止2021年8月31日首次合同服務期未滿人員。
三、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工作以及農村工作相關的能力水平。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四、選聘計劃和崗位:
選聘單位及崗位見《建始縣審計局2021年公開選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報考人員需具有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類別為財務會計類(含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等)、金融類;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在人事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算至2021年8月31日止);
6.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7.新錄(聘)用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它情形。
六、選聘工作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7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審計局三樓辦公室。
3.資格審查:縣審計局負責資格審查。
(1)對報考者的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報考者資格不符,取消選聘資格。
4.報名時須提交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等崗位條件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張;
(4)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現工作單位新聘用人員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6)填報《建始縣審計局2021年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二)組織面試
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計劃選聘崗位人數和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報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開考。面試工作由縣審計局負責組織。面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三)體檢
體檢時間: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出現不符合條件人員,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四)確定擬聘人員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考試成績需在60分及以上),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若對擬聘人員有異議且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資格并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五)辦理調動手續與崗位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對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聘人員在選聘崗位等級內,符合條件,競聘上崗。
七、注意事項
(一)參加選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時到縣審計局三樓辦公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二)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三)考生考試期間禁止使用通訊工具。
聯系電話:0718-3228448
建始縣審計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2:建始縣審計局2021年公開選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