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遼寧葫蘆島龍港區事業單位招聘34人公告
2021年遼寧葫蘆島龍港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34人,報名時間為9月13日9時至9月15日16時,筆試時間見準考證,其它崗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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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現場報名(9月13日9時至9月15日16時)
2021年龍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為滿足我區事業單位工作需要,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和《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葫人社發〔2011〕50號)要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6.報考人員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7.報考人員應具有葫蘆島戶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遼寧省戶籍,報考人員戶籍應于2021年9月1日(含)前遷入,且在報名至聘用時仍為該地戶籍。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應于2021年9月1日(含)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教育部認證。
報考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日期和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含)。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在職人員應聘,須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行解決。
招聘崗位標明僅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是指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19年、2020年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019年、2020年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后未簽訂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的畢業生。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不能報考的;
5.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考生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但在報名后、錄(聘)用前成為試用期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7.在讀的高校學生(普通高校未畢業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名);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三、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公告
招聘崗位信息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報名人員須嚴格遵守葫蘆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提供本人14日內電子行程證明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須提供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報告結果為陰性的證明,現場體溫測量,全程佩戴口罩。
2.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2021年9月13日9時至2021年9月15日16時,地點設在龍港區公共行政服務中心C座412會議室龍港區文化路26號,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材料:
(1)《2021年龍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獲得境外學歷的人員,還要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等有關材料。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崗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報考要求具有工作經驗崗位人員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1份。(報考崗位沒有要求不需要提供)
(7)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1份,如已離職可提供離職證明。當時確有困難無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
(8)本人近期同版二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背后標注姓名)。
※請考生將上述材料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等按以上順序裝訂好,在考生(簽字)處簽好姓名。※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以現金方式繳納考試費100元。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三)資格審查
龍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人民政府網站。
(五)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2.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資格審查、考察和辦理聘用手續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或取消聘用。
4.當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1:3)時,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但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四、考試要求
(一)筆試
1.筆試內容。(1)龍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檢測股1、檢驗檢測股2和健康教育服務分中心婦幼科崗位筆試內容:臨床醫學檢驗基礎知識(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龍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其它崗位考試內容:基礎醫學知識(40%)+公共衛生學知識(2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滿分為100分。
(2)其它崗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設合格分數線,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參加面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若遇疫情等不可抗拒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考生筆試成績將通過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布。
(二)面試
按招聘計劃1:2比例(播音員為1:5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果某個崗位筆試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列入面試人選。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播音員崗位的面試形式和內容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相關事宜、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一般崗位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成績的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播音員、新媒體美編人員崗位考生成績的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政府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一)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體檢由龍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費用自理。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并組織重新體檢。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二)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聘用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統一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龍港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3年內不允許調出(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4.考生參加本次考試,要按照葫蘆島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有關規定執行。
5.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6.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葫蘆島市龍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2:2021年龍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5: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指導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