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延邊琿春市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16人公告
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吉辦發〔2020〕1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琿辦發〔2020〕14號)相關規定,按照琿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琿春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個崗位,共招聘16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9月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1.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及其它條件,詳見《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民政部門設定并負責解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021年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報名地點:
琿春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琿春市龍源東街1066號)由大樓北門進入。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委托代理人)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報名表、疫情防控告知書可在琿春示范區網(http://www.hunchunnet.com/)下載,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報名表,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尺寸2.5CM×3.5CM )、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約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過100kb,照片備注名為考生身份證號,末尾字母需大寫,圖片要清晰完整)。紙質版疫情防控告知書要求用A4紙打印。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與繳費
資格審查由民政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復核,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60元(現金)。
(五)準考證發放
考生準考證由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放,發放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發放地點與報名地點一致。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定
1.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取消其報考資格。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3.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21年8月31日。
5.工作經歷審核要求。工作經歷主要審核在工作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憑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工作單位定期發放工資的憑證,三者有其一即可。
6.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
1.筆試試卷采用客觀題、使用標準化答題卡,考生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讀卡機閱卷。本次考試不接受考試成績復核申請(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除外)。
2.筆試時間為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0:3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每名考生需自備黑色碳素筆或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琿春示范區(http://www.hunchunnet.com/)網站發布的《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面試通知》。
1.面試前,由民政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等。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考生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簽決定,考官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布。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5%、面試成績占55%;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總成績或面試成績未達到及格線的,視為成績不及格并取消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琿春示范區網站(http://www.hunchunnet.com/)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吉辦發〔2020〕1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琿辦發〔2020〕14號)相關規定,按照錄用人員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專業水平等綜合因素,核算招錄人員相適應薪酬。落實“五險一金”待遇,對“社工崗”實行服務協議管理,新錄用的“社工崗”人員設置6個月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協議期限與社區“兩委”屆期一致,實行一屆一簽。
(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琿春示范區網(http://www.hunchunnet.com/)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組織部門不會打電話另行通知,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相關組織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此次招聘的有關政策,由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說明。
咨詢電話:0433-8176038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參加報名人員全程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保持安全距離,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碼進入報名場所及考場。
1.參加報名及考試人員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境外返回人員隔離期未滿14天的不得參加報名、考試,從境外高風險國家返回人員隔離期未滿21天不得參加報名、考試。隔離期滿14天或21天的境外返回人員,需提供7天之內的核酸檢測報告。
2.報名者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及時登錄“吉事辦小程序”,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獲取個人“吉祥碼”,并在報名當天出示,顯示非綠碼的考生不得報名。
3.報名者報名當天在進入報名場所前進行體溫檢測和掃碼,如出現發熱人員(體溫≥37.2℃)不得入場參加報名。
4.報名者在返(來)琿、往返報名地點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配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全程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2: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21年琿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