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尾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招聘政府聘員2人公告
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海豐縣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海機編〔2016〕21號)《中共海豐縣委辦公室 海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海委辦〔2019〕50號)文件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2名。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薪酬待遇
根據《海豐縣機關事業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海機編〔2016〕21號)文件規定,政府聘員經費實行財政包干制,每人每月3000元(含個人五險一金),具體工資待遇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海豐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出意見并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3.保密觀念和責任心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全日制大專學歷,且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處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5)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二)崗位任職條件:
1.熟悉計算機操作、“Word”和“Excel”的實操應用;
2.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hf.gov.cn/)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海豐縣政務服務大樓)五樓辦公室。聯系電話:0660-6600939。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考者按招聘條件和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詳見《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府聘員崗位表》(附件1),現場提交《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府聘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承諾書(附件3)、本人的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
5.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聘用關系的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2)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填寫《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府聘員報名表》、《考生承諾書》,相關表格可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
(3)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參加計算機實操測試、面試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三)考試
考試包括機考和面試。
1.機考
本次機考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機考內容主要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測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和地點請考生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機考時間、地點請考生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將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機考成績,按報考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府聘員崗位名額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名次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機考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以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人員遞補,體檢合格者作為政審對象。
(五)政審
政審工作由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對擬招聘人員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考察環節,政審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和政審有關要求執行。根據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六)公示
對經過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初定人選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政府聘員管理
招聘單位按有關程序與所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聘用人員應在本單位服務一年以上,對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服務不滿一年的,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不出具同意報考其他單位的證明和個人工作鑒定。
六、有關要求
(一)報考者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報考者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三)報考者一經通過資格審查、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位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的招考招聘職位。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五)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
(六)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機考、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其他未盡事宜,由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00939(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660-6892178 (海豐縣人社局)
海豐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